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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梁晃維專訪稱雨傘時「唔好激嬲共產黨」 控方指視中共為敵人

【立場案】梁晃維專訪稱雨傘時「唔好激嬲共產黨」 控方指視中共為敵人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20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33天。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就初選出線者梁晃維的專訪文章逐句盤問,她質疑梁晃維憶述雨傘運動時覺得「唔好激嬲共產黨」,是把中共視為敵人。梁提及「《國安法》無孔不入,好像每一日國安都只是等大家講『那四個字』,就去捉人」,以及「中共容不下反對聲音」,伍質疑說法不公平、欠事實基礎。

控方指DQ乃香港發生 「中共DQ」說法不合理

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問,專訪文章〈高歌《熱愛基本法》仍被 DQ 梁晃維:可能連區議員都時日無多〉中,梁晃維稱「35+目標就是要令中共痴線」是什麼意思。鍾沛權解釋,中共不會容許非建制派主導議會,「35+」可觸發它「瘋狂DQ」,以證明和揭露選舉制度很有問題,中共不會讓非建制派有參選機會。惟伍淑娟指,DQ是「香港嘅事」,「香港發生DQ,你又話中央DQ,不過我相信你係講錯。」鍾則指,根據受訪者的說法,他認為DQ決定「係中央做嘅」。伍質疑這並非合理判斷,鍾僅指這是政治人物的判斷和看法。

伍續指,換言之「35+」即是「俾個氹俾中央踩」,令選舉制度的問題顯露人前,讀者閱讀文章後,便會想到要用不同方式繼續抗爭、政權會「玩嘢」使民意不能彰顯、「35+」能突顯「衰嘢」。惟鍾不同意這樣理解。

控方:「中共容不下反對聲音」說法不公平

伍又質疑,梁晃維以梁繼昌和楊岳橋被DQ作為例子,總結「中共容不下反對聲音」,惟二人乃因為反對《國安法》、支持外國制裁而被DQ,而不是因為政治路線溫和。鍾則指,可能有人會認為他們被DQ是「抵死」,但若果演繹為DQ不應被質疑、亳無討論餘地、引述「中共容不下反對聲音」都不應該,「我唔覺得唔應該係咁。」伍聞言重申,二人被DQ有合理理由,「中共容不下反對聲音」不是一個公平的意見,文章卻「當咗事實」。惟鍾指沒有需要做審查。

伍指,如果讀者接受了梁晃維的說法,包括立法會沒用、香港人不應有幻想等,會令人憎恨立法會,或至少對它不信任。鍾指看不到文章會令人憎恨立法會。

梁晃維稱「國安法無孔不入」 控方質疑不符事實 不應報導

梁晃維在專訪中稱,「《國安法》無孔不入,好像每一日國安都只是等大家講『那四個字』,就去捉人。」被問到「那四個字」是什麼意思,鍾沛權指根據當時有人因為展示「光時」旗幟而被拘控,可以相信是指「光復香港」。惟伍淑娟指,這篇專訪發布之時,法庭尚未就「光時」作出裁決,質疑「那四個字」也可以是「危害國安」,一樣會引來警方拘捕。鍾重申,最合理的推斷是「光復香港」,或者「時代革命」也可以。

鍾指,梁的說話可以理解為他的擔憂和惶恐,以及《國安法》對一般人生活的影響,事實上這也不是很罕有或孤立的想法。鍾舉例曾有人把「光時」旗晾在住所窗外,便被人舉報,之後被捕。

午飯時間後,控方找來《文匯報》於2020年7月2日的報導「展示『光時』旗 涉違國安法」,稱《國安法》生效後,香港警方暫時制定了一些執法指引。伍強調警方指引指「可行情況下作出警告,並因應現場情況決定是否即時作出拘捕」,然而梁晃維形容《國安法》無孔不入、每一日國安等大家講「那四個字」就去捉人,乃與現實不符。

鍾指,這是政治人物基於現實環境、新聞的判斷,並不是完全天馬行空、毫無事實基礎的擔憂。惟伍反覆追問鍾是否有這個擔憂、以及是否同意這個擔憂存在。

鍾沛權則表示,知道社會上這個擔憂存在,亦知道政治人物為何擔憂,但不代表他有這樣的擔憂。伍追問:「你自己有冇咁嘅擔憂?你自己呀!你自己呀!」鍾表示個人層面沒有擔憂,因為自己很少在公開領域發表政見,但他會為自己機構、為傳媒業界擔憂。

伍質疑,縱使受訪者說話沒有事實基礎,鍾卻容許專訪文章發布。她又指掛晾「光時」旗被捕事件中,從新聞照片可見「光時」口號「張揚到、途人見到都要報警嘅」,「咁咪唔係晾支旗出街都俾人拉囉。」

控方質疑梁晃維提及港人苦難乃情感渲染

就梁晃維稱「好多人出來,都是不想失去她,亦是為了保護這裡的人」,伍問當中「好多人出來」是否指街頭示威。鍾指可以有不同解讀,可以是指出來投票等,也有機會是指街頭示威。伍再問,「保護這裡的人」意思是否想保護參與街頭示威的人。鍾則指不能一概而論,也可以理解為教師可能被舉報、專業人士受舉報文化影響、很多人的工作崗位或喜歡做的事有轉變。

不過伍指下一句「運動以來,我們為了一些不相識的人不開心、喊,已昇華成為共同體」,顯示梁是談及街頭運動。鍾則指不能狹隘地解讀,因這裡正在談論很情感的東西,可能講普遍整個香港,例如梁說話開頭提及「觀塘好塞車,哪裡好迫」,所以不能只理解「共同體」為街頭運動參與者。

伍再強調梁提及「運動以來」,惟鍾指對運動上心的人不只是受街頭運動影響的人。伍卻指「為了一些不相識的人不開心、喊」顯示這一句「圍住所有為運動開心、喊的人」,都成為「共同體」的一部份。鍾重申不能狹隘地理解,只能說是一種情感的牽絆。

就梁晃維提及「我們出來從政,都是希望終有一日我們可以終結香港人的苦難」,伍問香港人有什麼苦難,又指:「都唔知有咩苦難大到個層面係『我要抗爭』嘅。」鍾則指「苦難」可理解為自由空間的萎縮,而梁認為在運動參與過、受影響的人,與不相識的人一起開心和喊,分享共同情感,故希望他重視的人不會受到傷害。伍質疑,首先不知梁的說話有何事實基礎,二來梁只是情感渲染。鍾重申這是政治人物的情感表達。

梁晃維稱雨傘時「唔好激嬲共產黨」 控方質疑視中共為敵人

伍又指,梁晃維在訪問中稱雨傘運動時覺得「唔好激嬲共產黨」,「香港發生嘅事點解會令到佢『唔好激嬲共產黨』?」鍾解釋,當時的背景是有人呼籲在十一升旗禮示威,但有人認為應採取較靜態的示威。伍追問:「係咪唔好激嬲共產黨,與香港的事不相干?」她又指此話顯示有意識把共產黨視為敵人,因而「唔好激嬲」。

鍾解釋,這裡純粹是交代溫和路線與勇武路線之間曾出現爭拗的歷史背景,而梁採取現時的政治路線,背後的根源從何而來,他沒有使用「溫和路線」來形容自己當時的取態,而是用「唔好激嬲共產黨」,可說是一個專有名詞,意指向中共爭取支持所需採用的手段。

伍繼續指出,「唔好激嬲共產黨」是指涉敵對狀態,否則梁不會講「唔好激嬲」。鍾以爭取雙普選為例,有些香港人認為某些爭取策略或手段是不應該,因明知中央不會喜歡;但也有些人認為不採取激烈路線的話,「中央唔會理你。」伍聞言即指,「唔好激嬲共產黨」意思應該是「唔好激嬲香港政府」。鍾表示「唔係咁嘅意思」,並指他已解釋得好清楚。

控方質疑梁把暴動參與者稱為「被壓迫者」

梁晃維提及「旺角初一事件」,指「當年泛民很多黨派,都爭著出來割席,連被壓迫者都包容不到」,伍質疑梁把參與暴動的人形容為「被壓迫者」。鍾解釋,他們之所以被稱為「被壓迫者」,是因為他們不被權力、政府甚至民主派理解。伍追問:「明明係參與暴動,點解係被壓迫者?」鍾指從訪問中,可理解梁從政治政治層面理解事件,而不是純粹犯法的事,並認為他們是爭取政治權利的抗爭者。

控方指梁天琦主張革命和港獨

就梁晃維稱「看到梁天琦在補選中表現出來的勇氣、志氣」,伍詢問梁天琦做了什麼事表現出勇氣和志氣。鍾則表示年代久遠未能講出細節,但籠統地說,可能是梁天琦在補選及選舉論壇中的表現,得到支持者的讚賞。伍聞言指:「但梁天琦係行港獨架嘛!啱唔啱?」、「都好出名㗎嘛,光時口號都係佢發明㗎嘛。」鍾則指梁天琦當年為免被DQ,起碼在參選時有調整其政治主張,但事隔太久,鍾不能肯定梁天琦是否主張港獨,但與他當時的理解「好接近」。

伍身旁的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立即從網上找來當時新聞,指梁天琦在2016年被裁定立法會選舉提名無效後,向記者稱「革命是我們的義務,這是唯一的方法」。伍指梁天琦是「主張革命嘅派系,同主張港獨嘅派系」。鍾則指時間相隔太久,不能有確切答案。

控方:梁晃維稱「咁好的政治理念」 文章目的把政治觀點「sell俾人」

對於梁晃維稱「到本土派之後被 DQ、領袖坐監、民族黨成個被禁,我想,咁好的政治理念,點解要受到咁樣的政治壓迫?」,伍淑娟質疑梁把民族黨、本土派和梁天琦的主張形容為「好嘢」,不應該受到政治壓迫,此說法雖然有人接受、有人不接受,但《立場》提供了一個平台予梁晃維講,而且有所鋪排,從家人擔心,到雨傘、初一至港大沙宣道事件,目的是把梁的政治觀點「sell俾人」。

鍾否認是「sell」,因梁只是在訪問中解釋其政治主張受到什麼影響,以及其思想根源。伍再指,「有個咁嘅包裝,人哋咪更加容易接受佢?」、「有咁嘅背景,咪更加多人認同佢囉?」

梁晃維提及在台灣電影分享會中,一名太太指89年前後,演藝界很多人參與「民主歌聲獻中華」,但之後大部份人都變節「去了親中親共」。伍質疑梁的說法意思是「如果想保護香港,就唔應該親中親共」,鍾表示基本上接受伍的演繹。

控方質疑「重奪」 背後意思是香港被國安法奪走

至於梁晃維稱:「如果我們都離開了,切斷了根,是否還有聚到那麼多力量,會不會有那麼多人想努力重奪這片土地呢?」,伍質疑意思是這片土地「俾人拎走咗」,否則梁不會使用「重奪」一字。鍾指以他理解,該說話意思是自治、港人治港。

伍追問:「(土地)俾咩奪走咗?」鍾指在沒有普選的情況下,在本土派眼中,香港被中央和權貴統治。惟伍質疑,「重奪」有「你拎走咗,我要攞返」的意思,然而「對普選安排不滿,點解要重奪(土地)呢?」她其後又引述梁晃維指《國安法》之後,有街坊勸籲他「留返有用之驅」,顯示「咁咪講緊《國安法》奪走咗片土地」。

鍾指這種陳述可以有很開放的理解,可以是指公職人員選舉只容許一小撮人參與,更寬闊的理解也可以是社區規劃、生活空間的問題等,所以要重奪生活環境。伍追問:「你不覺得與《國安法》有關?」鍾解釋,梁晃維提及《國安法》,其實只想帶出《國安法》之後,身邊有人建議他移民,而他不反對移民,只不過想解釋為何留下。

不過伍再重覆問題,指「會不會有那麼多人想努力重奪這片土地呢?」一句,顯示出「喺好多人心目中呢片土地俾人攞咗,所以要重奪囉。」鍾則表示經已解釋過。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審訊第十日
【立場案】辦公室業主稱單位收回時好凌亂好多雜物 「睇到立場就憎」

審訊第十一日
【立場案】警檢逾三百證物包括刊物《立誌》 序:惡法下守住真相是最低限度抵抗

審訊第十二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搜查目的「確保唔可以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審訊第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稱中大衝突兩年報導與暴動案判詞不符 可推論具煽動意圖

審訊第十四日
【立場案】警於林紹桐住所搜獲《蘋果》特刊《自由之夏》及兩本記者簿

審訊第十五日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審訊第十六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審訊第十七日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立場案】鍾沛權稱傳媒「幾天真」 僅想報導具公眾利益事件 否認設英國分社為宣揚激進理念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審訊第十八日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審訊第十九日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審訊第二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立場》為「政治平台」 年刊2萬篇文章僅10篇煽動「實在好失敗」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

審訊第二十一日
【立場案】鍾沛權:文章基於事實質疑國安法 被控煽動未審先坐一年證憂慮真實
【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審訊第二十二日
【立場案】控方指《立場》欠娛樂星座版面非商業媒體,評論文章立場一面倒「睇入腦救唔返」

審訊第二十三日
【立場案】主控就唔識立場「解畫」 稱少睇網媒、建制媒體「我都唔睇㗎」
【立場案】鍾沛權:下架北愛武裝抗爭文章惟無需回應 停用武漢肺炎字眼因政治壓力

審訊第二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訪自稱襲警者不報警 鍾沛權:保護受訪者、履行新聞工作者責任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有偏見 鍾沛權認《國安法》屬「黑箱立法」、病毒由中國爆發屬普遍認知

審訊第二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立誌》以黃色頁面印員工卡片非巧合、「星星之火」使人聯想「星火基金」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醜化警員、「火上加油」 鍾沛權:社運非三言兩語可煽動到出嚟
【立場案】控方質疑區家麟文章引市民憎恨政府 鍾沛權:當權者應受最嚴苛批評

審訊第二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新呈400篇文章稱助鍾沛權憶社會背景 辯方批對被告不公、憂擴檢控基礎

審訊第二十七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社會「好失智」、社會安寧受嚴重破壞 鍾:港人不欲以追求價值交換表面穩定
【立場案】鍾沛權質疑監警會報告欠公信力 稱警察鏡頭下仍紀律敗壞 新屋嶺性侵或曾發生

審訊第二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九問是否認同恐怖主義萌芽 鍾否認 另質疑提問「沒完沒了」
【立場案】鍾沛權:監警會錯誤演繹7.21為「黑白衣人衝突」 8.31「有前因」不能合理化警不恰當武力

審訊第二十九日
【立場案】曾協助直播初選論壇 鍾沛權:個人支持初選 控方:想推動、出一分力

審訊第三十日
【立場案】控方:明知癱瘓議會仍支持協調 鍾沛權:讓議席真實反映票數,建制派辦初選亦支持
【立場案】何桂藍成新東「票后」 鍾沛權否認專訪「捧紅」 反指有留言批評

審訊第三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Facebook專頁初選當日凌晨重推專訪 以增加何桂藍曝光率
【立場案】控方指鄒家成專訪鼓吹港獨 鍾沛權:香港民族主義可代表中港區隔或自治

審訊第三十二日
【立場案】鍾沛權:DQ及民族黨被取締引市民擔憂 控方:政治主張違法,就梗係要審查!
【立場案】鍾沛權不認為提倡「反共」違法 控方反問:呢個主張係咪合法

審訊第三十三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拉登接受訪問會報導 控方質疑影響美國士氣危害國安
【立場案】梁晃維專訪稱雨傘時「唔好激嬲共產黨」 控方指視中共為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