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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控方指鄒家成專訪鼓吹港獨 鍾沛權:香港民族主義可代表中港區隔或自治

【立場案】控方指鄒家成專訪鼓吹港獨 鍾沛權:香港民族主義可代表中港區隔或自治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6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31天。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一度指《立場》沒下架何桂藍的專訪文章,是因為何是《立場》的「招牌」,而該文是「招牌文章」。此外,控方開始就另一篇涉案文章、鄒家成的專訪盤問,指鄒提倡「香港民族主義」乃提倡「香港獨立」。惟鍾沛權解釋提倡「香港民族主義」可以主張「中港區隔」或「香港自治」,不一定代表提倡港獨。

控方指鄒家成提倡港獨

就《立場》專訪初選出線者鄒家成文章《由「無人識你喎」到新東初選出線 鄒家成:證明本土理念係有得贏》,控方代表伍淑娟先播放新界東的初選論壇,指鄒家成「宣揚香港民族主義」、稱中國收回香港是「中國殖民」,乃「全面否定一國兩制」,「基本上與港獨一樣」,想脫離中國成為獨立國家。

鍾沛權指,從鄒的說話,不見得可以理解他提倡憲制上的香港獨立,並指鄒似乎比較傾向強烈的地方主義或族群主義,惟本土派所提倡的中港區隔不等於憲制上的香港獨立。

惟伍指,從鄒在論壇中身穿「拒絕殖民 民族抗暴」T-shirt,可見他的意識並非較溫和的一類。鍾沛權解釋,「香港獨立」是很清楚、不含糊的路線,但鄒家成所提出「香港民族主義」、「中國內地入侵」的說法,地方主義也好、族群主義也好,也可以稱為「中港區隔」。

鍾:倡民族主義不代表倡港獨

此時法官郭偉健詢問「中港區隔」的中文寫法,又要求鍾「你話我聽個分別」。鍾解釋,「香港民族」支持者提倡大幅限制內地人來港,他們認為香港人有共同的價值,政治價值觀與內地人有分別。「香港民族主義」稱香港人有自己的文化、歷史、圍繫共同身份的歷史,並認為香港人身份共享的經驗和文化,可與彼此共感。鍾提到,中國雖然是民族國家,但也有很多不同民族的自治區,若果要嚴格劃分提倡「香港民族」是否代表提倡「香港獨立」,是有分別的。鍾又指,香港民族主義可以是提倡建立更強的香港人身份,希望可以爭取更加全面的「香港自治」或「中港區隔」。

法官問到,「香港民族論者」是否可被視為不接受中央對香港有主權的人。鍾指不能一概而論,有人接受、有人不接受,視乎不同派系的人想有怎樣的憲制安排。他續指,「香港民族主義」在2015至2016年間冒起,當時他對此抱懷疑態度,因他一向認為民族主義與自由主義所提倡的核心價值不同,民族主義亦有時與個人主義的價值有衝突。他表示一直觀望、留意,是否有「香港民族主義」的存在呢?還是有人透過討論而建構「民族意識」。作為傳媒工作者,鍾表示會把此議題視作社會事實去觀察,而這種訴諸民族主義的思想,不等於提倡香港獨立,但有很強的區隔意識,以及視香港人身份與內地人不同,因為兩者的文化、語言、歷史、價值觀、共同歷史經驗有分別。

控方:當香港民族主義去到極端 便成為港獨主張

不過伍淑娟指,鄒家成所提倡的路線極端,下一步是否就是香港獨立。鍾沛權指鄒家成現正在另一案中受審,不認為自己的意見有任何幫助,但提倡香港民族意念的人當中是否有提倡香港獨立的人,他相信是有的。

伍再重組問題,當香港民族路線去到好極端的時候,便會去到香港獨立的主張。鍾再度表達憂慮,指控方不斷要求他判斷「35+」的人的說法,但他不認為自己的判斷與本案有何關係。

伍淑娟指鄒家成提倡「奪權」、「抗擊中國殖民暴政,捍衛香港民族尊嚴」,顯示他不承認有「一國兩制」。鍾指鄒是不信任一國兩制。伍追問,「捍衛香港民族尊嚴」即代表香港民族是與中國對立的民族,而反對「中國殖民」即是推翻一國兩制,指鄒極端的主張是「近乎港獨咁滯」。鍾表示沒有意見。

鍾再次解釋,在初選裡鄒家成「冇乜人識」,但最終票數卻比當時的立法會資深政治人物為多,是值得關注的現象,雖然鄒的主張是激烈、被DQ的機會近乎100%,但鍾認為有需要讓公眾知道其政治主張。

鍾指是否「顛覆」需視乎具體行動

伍淑娟指,鄒所稱的「奪權」、「推翻殖民統治」,「咁都唔係顛覆?」鍾則指若果鄒沒有具體行動,僅止於言論是否構成「顛覆」,「我唔識判斷。」他指鄒等初選參與者的遣詞用字確有激烈的地方,但要視乎其實體行為,然而目前見到他們最具體的主張僅為揚言否決財政預算案,而這是否顛覆、是否違法,則正在另一案中審訊,未有結論。

伍再指,事實上鄒家成的言論是很激進。鍾重申,要視乎他提倡什麼手段、想有怎樣的憲制安排,「好難判斷係咪顛覆,呢個咁敏感、咁複雜嘅議題。」

鍾沛權:難判斷鄒言論會否引起憎恨

文章引述鄒家成稱:「一國兩制就是如此,我們不用花時間去保衛它」,伍淑娟指鄒家成認為要離開一國兩制才能抗爭,「好明顯要反對一國兩制」,鍾表示沒有意見。伍續指,此說話灌輸了讀者要反對一國兩制,惟鍾表示沒有判斷。

伍指,鄒在專訪中提及抗拒被中國殖民,說法與初選論壇連成一線,令讀者憎恨中央政府。鍾則指難以判斷其言論是否煽動,只可以說他對中央有強烈的不信任,至於是否令人憎恨中央政府,則無法判斷。鍾又重申他的角色是如實報導其主張,不扭曲他的意思,不作審查。

伍質疑,即使鄒的言論可能違法,去到顛覆地步,鍾是否都會報導。鍾則重申需視乎具體行為,甚至他們提出街頭運動,都未曾提出武裝或暴力抗爭,及至他提出否決財政預算案,鍾當時都不覺得是違法,因那是《基本法》賦予的權力。

控方:專訪沒「戴頭盔」乃因同意何桂藍立場

就何桂藍的專訪,伍淑娟指,一般媒體會在報導中「戴頭盔」,聲稱「以上內容不代表本報立場」。鍾指正常讀者不需要「頭盔」便會知道文章不代表媒體的立場,例如建制KOL「華記正能量」就7.21元朗站白衣人被判監的記者招待會,《立場》全程直播,並沒有剪接地把影片嵌入報導中,當時亦不會「戴頭盔」,表示不代表網站立場。

伍淑娟續指,因為當時不會有人誤會《立場》。鍾重申《立場》一直沒有「戴頭盔」的做法。伍再指,《立場》預料會有滅頂之災,為了保護自己,理應有聲明稱不代表受訪者立場,但他們沒有加上聲明,是因為同意何桂藍的立場。鍾沛權聞言說:「吓?可以咁推論㗎咩?我唔同意可以咁推論。」

控方指何桂藍專訪是立場「招牌文章」

此外,控方問及鍾沛權對於初選時序的理解,問他何時知悉抗爭派聲稱「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何時何悉初選可能違法等,惟鍾表示對相關時序沒有印象。鍾沛權重申「去到今時今日呢一刻為止,我都覺得(初選)冇問題」,並指根據《基本法》所承諾的公民社會言論自由空間,發布涉及初選的文章是沒有問題。

伍淑娟問:「即係話,你係測試政府對傳媒的底線?」鍾沛權否認,並指認為專訪的內容是有意思、值得向讀者分享。他提及《立場》曾把博客文章下架,但他不想文章下架,審視過後可保留的便保留,「一定冇你所講的測試」,如果想測試的話,當時便不會基於政治現實而把數以萬計文章下架。其間鍾說話聲線抖顫。

伍淑娟追問,何桂藍的專訪是否「招牌文章」,鍾沛權指控方的問題「沒完沒了」,「係咪招牌文章?經典?最喜愛文章?最受歡迎文章?」,表示回答不到。伍之後指:「又或者講,何桂藍係《立場》嘅招牌囉?」

鍾沛權指:「點樣令你明白,我哋做傳媒人點樣思考、點樣去珍惜自己做返來的內容?」,指相關報導是歷史記錄,「我哋唔想將呢啲記錄刪走」,若果不是當時的處境無可奈何,他們不會把博客文章下架,當中可能有錯誤或值得批評的地方,但某程度上反映當時時代精神、不同人觀點和看法,若果能「留一個歷史初稿」,可以供讀者討論和參考,因此沒有把專訪下架並非基於考慮何桂藍是否《立場》的「招牌」。惟伍淑娟指,鍾沒下架文章是經歷了風險考慮。鍾表示「可以咁講」。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審訊第十日
【立場案】辦公室業主稱單位收回時好凌亂好多雜物 「睇到立場就憎」

審訊第十一日
【立場案】警檢逾三百證物包括刊物《立誌》 序:惡法下守住真相是最低限度抵抗

審訊第十二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搜查目的「確保唔可以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審訊第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稱中大衝突兩年報導與暴動案判詞不符 可推論具煽動意圖

審訊第十四日
【立場案】警於林紹桐住所搜獲《蘋果》特刊《自由之夏》及兩本記者簿

審訊第十五日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審訊第十六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審訊第十七日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立場案】鍾沛權稱傳媒「幾天真」 僅想報導具公眾利益事件 否認設英國分社為宣揚激進理念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審訊第十八日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審訊第十九日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審訊第二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立場》為「政治平台」 年刊2萬篇文章僅10篇煽動「實在好失敗」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

審訊第二十一日
【立場案】鍾沛權:文章基於事實質疑國安法 被控煽動未審先坐一年證憂慮真實
【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審訊第二十二日
【立場案】控方指《立場》欠娛樂星座版面非商業媒體,評論文章立場一面倒「睇入腦救唔返」

審訊第二十三日
【立場案】主控就唔識立場「解畫」 稱少睇網媒、建制媒體「我都唔睇㗎」
【立場案】鍾沛權:下架北愛武裝抗爭文章惟無需回應 停用武漢肺炎字眼因政治壓力

審訊第二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訪自稱襲警者不報警 鍾沛權:保護受訪者、履行新聞工作者責任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有偏見 鍾沛權認《國安法》屬「黑箱立法」、病毒由中國爆發屬普遍認知

審訊第二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立誌》以黃色頁面印員工卡片非巧合、「星星之火」使人聯想「星火基金」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醜化警員、「火上加油」 鍾沛權:社運非三言兩語可煽動到出嚟
【立場案】控方質疑區家麟文章引市民憎恨政府 鍾沛權:當權者應受最嚴苛批評

審訊第二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新呈400篇文章稱助鍾沛權憶社會背景 辯方批對被告不公、憂擴檢控基礎

審訊第二十七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社會「好失智」、社會安寧受嚴重破壞 鍾:港人不欲以追求價值交換表面穩定
【立場案】鍾沛權質疑監警會報告欠公信力 稱警察鏡頭下仍紀律敗壞 新屋嶺性侵或曾發生

審訊第二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九問是否認同恐怖主義萌芽 鍾否認 另質疑提問「沒完沒了」
【立場案】鍾沛權:監警會錯誤演繹7.21為「黑白衣人衝突」 8.31「有前因」不能合理化警不恰當武力

審訊第二十九日
【立場案】曾協助直播初選論壇 鍾沛權:個人支持初選 控方:想推動、出一分力

審訊第三十日
【立場案】控方:明知癱瘓議會仍支持協調 鍾沛權:讓議席真實反映票數,建制派辦初選亦支持
【立場案】何桂藍成新東「票后」 鍾沛權否認專訪「捧紅」 反指有留言批評

審訊第三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Facebook專頁初選當日凌晨重推專訪 以增加何桂藍曝光率
【立場案】控方指鄒家成專訪鼓吹港獨 鍾沛權:香港民族主義可代表中港區隔或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