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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3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20天。鍾沛權今續就涉案文章作供,他否認涉國安法的多篇博客「穿鑿附會」,認為均具事實基礎,屬「公允評論」,反映公眾對法例的擔憂和質疑;又指當法例具爭議性,更應容公眾討論,「一味強調要接受,只係壓抑咗一啲異見,對個社會國家一定係冇好處」,只會加深對法例的不滿或敵意。鍾又力讚博客區家麟是出色新聞工作者,是「香港過去十年八載其中一個寫專欄寫得最好嘅作者」,其評論絕非無的放矢;並認為涉案所有評論文章的作者均不具惡意,即使譴詞用字激烈,亦是真誠表達對政策批評,望帶來改變,屬言論自由所容許。

稱區家麟提「十二港人人間蒸發」具事實基礎、絕非無的放矢

鍾沛權今續就涉案文章作供。控方指,區家麟博客〈2020 香港新詞〉提及「港警合謀,『送中』成真,十二港人人間蒸發」,是將12港人事件「妖魔化」為攻擊中央和香港司法的政治工具,肆意攻擊香港和中央政府。

鍾認為,區家麟文中提到的新聞事件均有一定的事實基礎,是「公允、合理的評論」。他表示,12港人是囑目事件,有傳媒發現飛行服務隊曾派機監視12人,直至被內地警方拘捕,讓人質疑香港與內地警方合作令12港人「送中」,事後不同媒體向當局查詢均沒有確實回覆;而12港人的確有段時間下落不明,家屬委託律師亦無法接觸。

他指,區的文章「絕對唔係無的放矢、生安白造,突然憑空去作一個完全冇基礎嘅指控或批評」,重申指證錯誤、望促成政策改變,「絕對係言論自由容許嘅範圍裡面」,公眾亦可就評論是否正確討論,不認為屬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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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家麟

稱讚區家麟為出色新聞工作者 文章反映大比例階層意見

區家麟的博客於本案17篇文章中佔4篇,分別轉載自《蘋果日報》和《明報》。鍾指,區於《立場》成立之初已是博客,曾任職無綫電視《新聞透視》監制和香港電台《自由風 自由PHONE》主持,亦在中大新聞及傳播學院任教,形容他是「香港其中一個最出色的新聞工作者、傳媒學者」,亦是「公共知識分子的楷模」。他讚區的文章有質素、「言之有物」,將許多港人的關注和價值觀以更吸引、精準、到位的文字表達,頗能反映香港「幾大比例嘅階層嘅意見」,亦是「香港過去十年八載其中一個寫專欄寫得最好嘅作者」。

他又指,每日審閱大量文章,「好容易判斷到係咪出於真誠、自己相信的內容」,而區家麟正是真誠指出認為政策或法例上的錯誤,並非對任何人有偏見;相反另一類文章有隱藏議程,目的只為討好或攻擊他人,「呢類文章我就最唔想刊登。」

讚妻子文章「寫得好」 具清晰立論及事實基礎

此外,控方指區家麟、陳沛敏和羅冠聰的6篇博客文章涉「《國安法》有關的執法行動及司法程序」,是「穿鑿附會」,無任何事實基礎下肆意抹黑和攻擊《國安法》及有關執法行動,及污蔑一眾執法人員。

其中陳沛敏〈這星期給香港人的通識題〉,提及快必因煽動被捕,「政權以言入罪,大興文字獄,無所不用其極」;羅冠聰〈在國安法下的新常態,我們應如何反抗和思考〉,指《國安法》對政治人物無理拘捕、長期監禁,並將思想言論審查披上「法律」外衣。

鍾讚妻子陳沛敏文章「寫得好」,指好的文章要文筆通順、可自圓其說、不自相矛盾,而區家麟和陳沛敏的文章,均有清晰立論和事實基礎,可供人討論。

稱國安法具爭議更應辯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敵意

鍾並指,上述文章基於的事實「顯而易見」,包括當時沒有經過諮詢和立法會討論的《國安法》剛通過,引來很大爭議;而用以拘捕譚得志的「煽動罪」相隔多年被動用,是被視為違反人權、在殖民時代針對反對勢力的「惡法」。鍾指,《國安法》立法過程與檢控對香港影響「前所未見」,對一個爭議大的法例表達意見和提出批評,他不認為屬煽動。

他續指,「尤其一個咁爭議嘅法例,更加應該容讓大家自由辯論、自由討論,嘗試互相說服」,才有機會讓大眾誠心誠意接受該條法例,反指若沒有自由討論空間,「一味強調要接受,只係壓抑咗一啲異見,對個社會國家一定係冇好處」,亦只會加深大眾對該條爭議性法例的不滿或敵意。

他又指,對香港一個未有充分民主、未有真正雙普選的社會而言,「一個充分言論自由環境係更加重要」,因為當公職選舉結果未能充分反映選民意欲,充分言論自由才能補足未能有效發表和疏導的民情民意。

引《大公報》稱「法律武器」字眼不一定具負面意思

區家麟在〈穿官袍戴假髮演一台爛戲〉一文,批評挑選國安法官「黑箱作業」,又指控警察濫捕作調查、國安法被告「未審先坐監」等,鍾沛權稱均有事實基礎,舉例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在《國安法》生效前,曾質疑特首挑選指定法官會損司法獨立;初選案大搜捕時的確有人質疑警察透過拘捕去搜證;律師會會長陳澤銘去年11月,亦關注國安法被告開審前還柙長時間。鍾指陳澤銘去年仍提出關注,更顯示區家麟文中的疑慮和批評,「到今日都繼續值得攞出嚟討論。」

至於區家麟〈「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一文,批評重新動用煽動罪這「武器」,辯方引《大公報》專欄「井水集」〈國安法是震懾罪犯的武器〉,及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曾稱要以「強大法律武器」解決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實施問題,指「法律武器」字眼是不同政治光譜和陣營都廣泛使用,不一定有負面的意思,須視乎文章脈絡。

至於〈災難現場〉提及「國安法下,我們正目睹一場災難,一場人權災難、法治災難、教育災難」,鍾認為區家麟是表達對一連串新聞的想法,如人權和法治災難指《國安法》和煽動罪的檢控拘捕,教育災難源自教師大量流失。

否認文章「穿鑿附會」 稱有具爭議可討論 「講還講,唔好郁手」

對控方批評上述文章「穿鑿附會」和無任何事實基礎,鍾不同意,認為以上文章均基於事實作分析及批評。他又指只要過去兩年留意香港的新聞,「嗰啲爭議同擔憂係好真實地存在的」,而若認為爭議不合理,「我哋係咪擔憂錯咗、質疑錯咗,咁咪討論囉」,並無奈笑道:「啫係講還講,唔好郁手啊嘛!」他又多次強調,《立場》發布文章不等於認同觀點。

稱羅冠聰博客不涉煽暴、所有博客作者均不具惡意

至於羅冠聰博客〈在亂世中堅強:低谷、幽暗與希冀〉,提及香港抗爭者遭受打壓越來越大,「輕則心理創傷,重則被失蹤、被侵犯、被長年囚禁。」控方指羅是以感性宣言,將反修例的非法暴力行為「美化是對抗極權唯一出路」,煽動對中港政府仇恨和暴力。

鍾沛權表示,不認為文章抒發感受就是煽動,又指觀乎羅的文章「從來唔會提倡暴力」,涉案文章亦無提倡暴力。他又指,羅所述「唔可以話係憑空創作出嚟」,當時一直有許多新聞令公眾懷疑「被侵犯」等說法,如中大女生指控拘留期間遭受性暴力、網傳少女在荃灣警署被強姦並報警等,辯方將相關報導呈堂。鍾重申,若其評論基於事實,社會上亦有人有相似看法,「我要容許呢個言論出現。」

對控方指,《立場》刊物對「中央和政權作不盡不實的惡意攻擊」,鍾指認為17篇文章內的所有評論文章,作者均不具惡意,即使譴詞用字激烈,「都係真誠地表達緊可能對政策、對權力機關嘅一種批評,希望帶來一啲改變」,言論自由應該容許。

鍾沛權完成就所有文章作供,案件下周一續審。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審訊第十日
【立場案】辦公室業主稱單位收回時好凌亂好多雜物 「睇到立場就憎」

審訊第十一日
【立場案】警檢逾三百證物包括刊物《立誌》 序:惡法下守住真相是最低限度抵抗

審訊第十二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搜查目的「確保唔可以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審訊第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稱中大衝突兩年報導與暴動案判詞不符 可推論具煽動意圖

審訊第十四日
【立場案】警於林紹桐住所搜獲《蘋果》特刊《自由之夏》及兩本記者簿

審訊第十五日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審訊第十六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審訊第十七日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立場案】鍾沛權稱傳媒「幾天真」 僅想報導具公眾利益事件 否認設英國分社為宣揚激進理念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審訊第十八日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審訊第十九日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審訊第二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立場》為「政治平台」 年刊2萬篇文章僅10篇煽動「實在好失敗」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