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三年前發生元朗7.21白衣人襲擊,「飛天南」及鄧懷琛等7人去年暴動罪成判囚。警方事隔兩年拘捕另一白衣人,他否認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今(16日)續審。受傷證人今接受盤問,他表示到場想監察警方有沒有執法,辯方大狀佘漢標卻主動稱:「咁即係證實咗(警察)無執法,9點通知警察,11點一個警察都見唔到。」證人同意。辯方追問:「知唔知點解一個警察都無?」證人稱不知道,辯方回應:「我都唔知」、「我真係匪夷所思」。另外,辯方質疑林卓廷曾以惡言挑釁,以及市民拿消防喉向閘外白衣人噴水屬襲擊;又重申辯方立場是白衣人「圍而不攻」。
控方昨日透露將會傳召16名證人作供,其中14人為市民。控方早前曾為他們申請匿名令、特別通道及屏風內作供,但在辯方反對下,暫委法官王興偉最後只批准匿名令,並以英文代號代表。
證人稱到元朗站了解事件 聽到白衣人指罵林卓廷
證人男子A今供稱,案發時他接到消息及從網上見元朗有人群聚集及發生襲擊,另外從消息得知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已通知元朗區警官,因此搭港鐵到元朗站了解事件。
A到達元朗站下車後開始用電話直播。當他抵達大堂閘口時,有市民告知他有人被襲。A見地上有木棍及血跡,並見閘外有10至20名手持藤條木棍的白衣人聚集。
A指見到閘外白衣人向市民叫囂及對罵,期間亦聽到白衣人指罵林卓廷:「做咩入嚟元朗」,又趕走他們。白衣人遂將手上物品掟入閘內大堂,以及用藤條木棍襲擊接近圍欄的人,A見狀感到驚慌。期間有閘內市民與白衣對罵,部分人則走上月台。其後部分白衣人衝入閘機開始施襲。
證人稱白衣人走入車廂打人 他被打至頸部血腫
A目睹白衣人衝入閘後,立即沿樓梯跑上月台,林卓廷亦在其旁邊。之後他與其他人走入列車,惟列車沒有關門離開。此時有30名白衣人手持藤條木棍走上月台,開始襲擊車廂內市民,包括A及林卓廷。A指他們在車廂內抵擋兩至三波攻擊後,最後白衣人停手,最終散去並離開。不久後列車數度嘗試關門,並於11時15分駛離元朗站。
A因被藤條襲擊,導致頸部有觸痛、擦傷及血腫,右前臂亦擦傷。他見林卓廷嘴角有流血,亦有兩至三名市民受傷。
控方播放A所拍攝的片段,聽到林卓廷在站內稱:「我已經聯絡咗元朗警區警官,叫佢盡快打擊。」亦有市民稱:「唔好郁手,企後啲」,並一起高呼:「香港人加油!」另有人稱:「你夠膽唔好走,你哋班仆街唔好走。」其後有白衣人開始揮棍,之後有閘內市民拿出水喉,向閘外噴水。
辯方指警察沒有執法 並問證人:知唔知點解一個警察都無?
辯方大律師佘漢標於盤問時指,問及A到場的原因:「點解要去呀?關你咩事?」A表示想監察警方有沒有執法。辯方主動稱:「咁即係證實咗(警察)無執法,9點通知警察,11點一個警察都見唔到。」A同意。辯方問A:「知唔知點解一個警察都無嘅?」A稱不知道,辯方亦回應:「我都唔知」、「我真係匪夷所思」,此時王官打斷並笑稱:「呢啲問題問嚟做咩?」,又指個人觀點與審訊無關。
辯方指出並非所有白衣人都有份打人
辯方其後稱:「我立場中肯啲,唔知你同唔同意唔係個個白衣人都參與打人?」,並指甚至伸手勸止白衣人襲擊。A均同意。
辯方質疑林卓廷以惡言挑釁 市民拿出消防喉噴水屬襲擊
辯方續指當林卓廷稱「警察嚟緊,唔好走呀仆街」後,白衣人其後就開始施襲,A同意。辯方指林稱「惡晒呀仆街?」會否屬挑釁行為,A認為不會如此判斷。
辯方又指出,片中可見閘內有市民用消防喉往閘外噴水,繼而白衣人與閘內人對抗,A同意。辯方追問噴水的行為是否屬於襲擊閘外的白衣人,A表示:「唔知點定義。」辯方續問:「咁算唔算挑釁行為?」A稱正思考是屬於挑釁還是自衛。
辯方認為白衣人「圍而不攻」
辯方再問及白衣人站在閘外是否不想市民離開,王官質疑,證人未能猜測其他人的意圖,難以回答,但辯方卻強調想表達白衣人「圍而不攻」的立場。惟王官認為片中已反映白衣人進入閘內,因此問「圍而不攻」是可圈可點亦沒有價值。
另一證人稱回家途經元朗站 車廂內被10名白衣人圍毆
證人男子B則供稱,當晚11時乘西鐵打算回屯門的住所,途徑元朗站時,列車停在月台並沒有關門,他聽到樓下大堂嘈吵,之後見一班白衣人手持藤條、木棍及竹製劍衝上月台,並衝入車廂襲擊。B在車廂內被超過10人圍毆,其右臂、右手及右腿有局部觸痛及擦傷。
女子供稱男友為她抵擋襲擊 觀看片段時激動落淚
為男子B女友的女子H供稱,在月台見20至30名白衣人衝入車廂,大部分手持木棍、水樽、垃圾桶蓋及尖木刺。H表示白衣人揮棍、掟雜物及指罵車廂內乘客時,他們均用手遮擋,H的男友B更在前方為她抵擋襲擊,事件導致H的上腹有輕微觸痛,而且出現胃痛。
控方播放H所拍攝的片段,可見她不斷叫喊:「唔好打呀!有細路呀!停手呀!」H在觀看片段時一度激動落淚,並拿起紙巾拭淚。
男子稱見《立場》記者被打上前隔開 最後自己被圍毆兩分鐘
證人男子C供稱,當晚乘西鐵回天水圍的住所,去到元朗站大堂時見有白衣人聚集,部分人手持木條等。其後他見有一名50至60歲穿粉紅色恤衫的男子,用棍打《立場新聞》記者,於是C上前隔開。此時附近的4至6名白衣人開始襲擊C,對他拳打腳踢,並用垃圾桶蓋襲擊他。於是C雙手抱頭保護自己,他被打近兩分鐘,甚至被打至坐在地上,蜷縮保護自己。最後一名年約二十歲的男子將他帶走,並協助他到閘內女廁接受急救。
其傷勢包括頭皮及臉部擦傷、右前臂、右足踝及左腿有裂傷、頸部觸痛、眼部出現複視、太陽穴位置瘀傷、右肩裂傷等。
辯方質疑證人的醫療報告無提及曾縫針
辯方盤問下,C表示腳因裂傷需要縫針,惟辯方質疑其醫療報告並無提及。C堅稱:「有縫針,傷口仲喺度。」
案件明續審,將傳召4名市民證人。
63歲男子程偉明被控一項暴動罪及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現時獲准保釋。控罪指他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地鐵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及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與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
白衣人事件中警方亦起訴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6名男子一項暴動罪,7人皆不認罪,排期至2023年3月27日開審,預計需時25日。另外一名會計師於今年7月被捕,被控一項暴動罪。
案件編號:DCCC 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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