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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展鵬疑光顧無牌按摩院 3女1男表證成立 辯方:下午傳召蔡出庭作供

蔡展鵬疑光顧無牌按摩院 3女1男表證成立 辯方:下午傳召蔡出庭作供

(獨媒報導)時任警務處國安處處長蔡展鵬去年被指光顧灣仔無牌按摩店,三女一男涉嫌經營該按摩店,被控管理賣淫場所、無牌經營按摩院等六項罪名,4人否認所有控罪,今(1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溫紹明裁定4名被告所有控罪表證成立,需要答辯。3名女被告皆不會作供或傳召辯方證人;男被告的代表律師 Oliver Davies 則透露,下午會傳召蔡展鵬出庭作供。

四名被告依次為:女按摩師李亦晴(36歲)、報稱無業的越南籍女子元秋香(34歲)、女按摩師張明芳(35歲)及報稱無業的男子胡炳雄(61歲)。

元秋香和張明芳各被控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罪,元被指在2020年10月28日,在灣仔莊士敦道191至193號勝意大樓1樓A室管理上述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張被指在2020年11月5日,在同一地點管理上述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

李亦晴和元秋香另被控在2021年3月19日,在同一地點管理上述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及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

胡炳雄則被控一項經營賣淫場所及一項經營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罪,指他在2020年10月28日至2021年3月19日,在同一地點經營賣淫場所;以及在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3月19日,在同一地點經營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

案件編號:ESCC11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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