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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派港獨單張 還柙至今逾4個月 45歲女文員第五度申保釋遭拒

涉派港獨單張 還柙至今逾4個月 45歲女文員第五度申保釋遭拒

(獨媒報導) 45歲女文員及17歲中四男生,涉去年5月至12月設計及派發宣揚「港獨」單張被捕,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女文員自6月起提堂還柙至今,中四男生早前獲高院批出保釋。案件今(19日)於區域法院提訊,押後至11月25日再訊。女文員第五度提出保釋申請,惟再次遭《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拒絕。

兩名被告分別為曹雪芯(45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文員)及黃俊偉(17歲中四學生)。兩人在今年6月首次提堂時,被《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保釋。至8月20日,兩人於高院申保釋,只有黃俊偉獲批出保釋。曹雪芯還柙至今日,於庭上第五度申請保釋,惟再次遭拒絕。

散庭後,旁聽人士大叫:「撐住呀!」曹亦揮手道別。惟曹的親人向旁聽人士不滿道:「撐咩呀?又唔係你坐!」、「唔好再同我講呢啲!」

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11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即意圖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煽動刊物。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第一次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煽動刊物則予以沒收並歸予官方。

案件編號:DCCC 76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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