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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涉顛覆國家政權案 鄒幸彤第三度申保釋被拒

支聯會涉顛覆國家政權案 鄒幸彤第三度申保釋被拒

(獨媒報導)成立32年的支聯會於9月中被指顛覆國家政權,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以及整個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早前提堂並押後至10月28日再訊,期間3人還柙。繼首次提堂申請保釋被拒後,鄒幸彤今(2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度申請保釋覆核,並自行陳詞,同時申請豁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對報導保釋法律程序的限制,惟兩者均遭《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拒絕。旁聽人士聞後即發出噓聲,多人亦大聲咳嗽,警員及保安一度要求市民保持安靜。鄒保留8日保釋覆核權利,將於9月30日再訊。

控方代表為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李庭偉,鄒沒有律師代表,今自行陳詞。鄒向法庭申請保釋的同時,亦申請豁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對報導保釋法律程序的限制,她表示若法庭不批准9P條,她不會進行保釋陳詞。最後兩項申請均遭《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拒絕。旁聽人士聞後即發出噓聲,多人亦大聲咳嗽,警員及保安一度要求市民保持安靜。鄒保留8日保釋覆核權利,將於9月30日再訊,鄒表示未決定屆時由律師代表或是自行陳詞。旁聽人士於鄒被押走時高呼:「加油呀!」,而鄒則大力揮手。

另外,本案將於10月28日再提堂,以待控方檢驗警方於首被告登記地址搜獲的電子器材,包括 50 個 USB、iPad、手提電腦及座檯電腦等。

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被告為:支聯會、李卓人(64歲)、何俊仁(69歲)和鄒幸彤(36歲)。控罪指他們違反《國安法》第22及23條,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的5名被告為:鄒幸彤(36歲,大律師)、鄧岳君(53歲,無業)、梁錦威(36歲,葵青區議員)、陳多偉(57歲,貨車司機)和徐漢光(72歲,退休)。控罪指他們違反《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5第3(3)(b)條,於2021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上述《國安法》條例,送達通知,但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

案件編號:WKCC3632/2021、363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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