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再放寬社交距離措施,惟以「疫苗氣泡」為基礎,市民即使因健康理由而未能打針,亦不能光顧酒吧等「高風險處所」。記者質疑是限制市民自由,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食物)劉利群回應稱,飲食業界明白現時作為起始階段,「可以接受」客人須打第一針才能光顧。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亦稱,若想盡快結束此類限制,要視乎社會上有否「保護障屏」,若社會上有七、八成人已接種疫苗,或可進一步「恢復正常」。
食客須向食肆提供針卡二維碼 證明已打針
陳肇始稱,政府已修改法例和正在開發應用程式,讓食肆和處所負責人有權核實員工和客人有否接種疫苗。負責人下載應用程式後,可掃瞄客人提供的針卡二維碼,用三種顏色區分客人是已接種一劑疫苗、已接種兩劑疫苗和已相隔了14天,抑或沒有接種疫苗。
員工如因健康理由未能接種疫苗,可用指定表格向食肆負責人申報和提交醫生證明書,並每隔7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食客如因健康理由未能打針,可向D類食肆或宴會負責人提供醫生證明書和過去3天的陰性結果,作為替代安排;酒吧、卡拉OK等「高風險地方」則沒有替代安排,處所不能招待沒有接種疫苗和沒有使用安心出行的客人。
食肆只須確認客人有否打針,不須核實客人的個人資料,若食肆或客人作出虛假聲明,須負上刑責,即定額罰款5千元。
承認食肆無權核實食客個人資料 呼籲大眾不要借用他人針卡
劉利群表示,明白可能會有沒接種疫苗的人拿取別人的針卡使用,承認食肆在現行法例下無權核實針卡所屬者。她強調呼籲大眾不要這樣做,又指若食肆明知針卡不屬該食客,而容許對方內進,會覺得食肆沒有盡應有的責任,食環人員若剛巧在場巡查,有權向食客作罰款。
劉又指,在食肆內用「區」來劃分比用「桌子」劃分易於管理和整齊,局方稍後會再就如何劃區,向食肆提出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