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去年5月10日母親節,網民發起各區「和你sing」,其中在旺角新城市廣場,15歲及17歲男生遭警方追截後,身上搜出噴漆、易燃液體及索帶等物品,兩人早前分別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還柙至今日(2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辯方一度指,17歲男生患專注力不足及對立性反抗症,勞教中心訓練或對他而言難以承受,不過裁判官相信懲教署評估過男生的情況後,認為他心理上承受到勞教中心的訓練,才會得出相關建議,故最終判男生入勞教中心。
高銘樂(現年18歲)承認於去年5月10日,在旺角新世紀廣場保管或控制一罐噴漆及一個樽內有易燃有機溶劑,意圖用以摧毀或損壞財產。案發時15歲、現年16歲的男生,則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共4罪。控罪指他同日同地保管或控制一罐噴漆、管有一支伸縮棍、一個無線對講機及100條索帶。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判刑時不能忽略案發當日的情況,下午3時已有200人聚集及叫口號,當中有人破壞商場的閉路電視鏡頭,至4時警察到場,有人向警方防線扔膠樽,也有人叫「反政府」口號。警方始展開追截,兩名被告被截停後仍然想逃跑,惟最終被制服,在背包搜出涉案物品。
徐官指,兩名被告正處於有示威活動進行的商場,身上裝束包括防毒面具、眼罩及保護手套等,對於18歲男生攜帶的一樽易燃液體尤其關注,因很可能對自己和他人有危險及威脅。
18歲男生的律師曾求情指,男生患有專注力不足及對立性反抗症,勞教中心的訓練於他而言相對嚴苛及難承受,建議判入更生中心。不過徐官指,男生還押壁屋懲教所期間,曾接受心理醫生評估,相信懲教署評估過男生的情況後,認為他心理上承受到勞教中心的紀律及勞動訓練,才會得出勞教中心的建議,故徐官接納該報告建議,判男生入勞教中心。
15歲男生的代表律師曾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以讓他早日繼續學業,向著升讀大學工程系的目標進發。可是徐官指,判刑不單只要考慮更生因素,還要考慮保護公眾及阻嚇作用,就本案案情而言,須判處拘禁式刑罰,故4罪均判入更生中心,同期執行。
案發編號:WKCC 378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