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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非建制派參選「沒尊嚴」?

吓?非建制派參選「沒尊嚴」?

全國人大出手改變香港的選舉制度之後,政治生態為之大變。從區議會選委和超區議席的取消,選委議席增加和分組界別的重新劃分,到重設立法會選委議席和地區議席的削弱,再到立法會候選人須取得選委會各大界別至少兩張提名票,並要獲得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放行,都會讓人覺得非建制派的參政空間,表面上被大幅收窄。

在此情況之下,非建制派應否杯葛選舉,便成了輿論關注的問題。以民主黨為例,他們日前便舉行黨內交流會,主席羅健熙會後表示,黨內主流意見是應透過會員大會做決定,料最遲需在9月選委會選舉後舉行。另一邊廂,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則在輿論發功,宣稱新選舉制度之下,立法會候選人需取得選委會五大界別的提名,質疑這樣還去參選「還有沒有尊嚴」,又表明自己不會參選。

不諱言的說,劉慧卿的言論,着實令人啼笑皆非。首先,在未改選制前,民主黨曾在2005年和2012年派人參選特首,即是有兩次爭取選委會提名的機會。如此一來,為何民主黨過去爭取選委提名,便沒有所謂「尊嚴」的問題,現在又有所謂的「尊嚴」問題呢?

有人可能會說,民主黨過去參選,都是爭取「自己人」提名,但是現在改了選制,新增的第五界別是「國家隊」,所以很難爭取到足夠提名。然而,當日李永達參加2005年特首選舉,結果都只是爭取到52張提名票,人而不夠八分之一的提名門檻,而李永達參選之時,已明知選委會內不夠「自己人」為其提名。

若用劉慧卿的邏輯,李永達當日在明知拿不到足夠提名票下參選,又是否很「沒尊嚴」?若是的話,為何當日她又不跳出來反對李永達參選特首?更耐人尋味的是,根據非建制派過去常用的邏輯,他們若是派人參選,而最終取不到足夠提名票「入閘」,大可以說北京所說的「不搞清一色」是謊言。為何劉慧卿反而會認為,這樣做是沒有尊嚴呢?

唯一的合理解釋,便是她覺得或是得知黨內已經有些人,會為了取得足夠提名參選而放棄一些原有立場。如此又引伸另一個問題:民主黨是香港少有地把「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支持香港回歸中國」,支持「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及港人治港寫進黨綱內的非建制派政黨,這些立場明顯不會觸碰到中央的「愛國者治港」原則,為何她或黨內其他人又會認為,他們需要「自我閹割」才能取得足夠提名呢?

是民主黨人本身並不信奉自己的黨綱?還是因為他們認為,民主黨要派人參選,便要跟黑暴割蓆,而這樣做便違背了非建制派過去的「齊上齊落」主張?如是後者的話,民主黨過去不是一直主張和平理性非暴力(和理非)的嗎?反對暴力才符合民主黨一貫的「和理非」主張,不跟黑暴切割,才是打倒昨日的我,即是跟黑暴切割,才是拾回民主黨創立的初心,為何劉慧卿會認為這是沒有尊嚴的「自我閹割」?

除此之外,劉慧卿今日主張杯葛立法會選舉,選委會和特首選舉,乃至是區議會選舉又杯葛嗎?雖說今次修法並沒觸及區議會,但原因是基本法附件一和二本身不涉及區議會的產生辦法,而基本法第98條規定:「區域組織的職權和組成方法由法律規定」,即是港府可透過本地立法,更改區議會選舉現行的提名門檻,要求參選人亦要取得選委會每個界別的一到兩個提名。若政府這樣修法的話,劉慧卿又是否主張杯葛呢?

當然,若論劉慧卿的最可笑之處,是她表明自己不會在新選制下參選,但她若不是善忘的話,便應記得她早在2016年元旦已曾宣布引退,不再尋求立法會連任。既然已經引退,她現在說什麼參不參選呢?還是劉慧卿其實從未放棄參選之心,當年所謂引退,只是如坊間傳言一樣,是因為擔心在黨內初選敗下陣來,所以現在見到改了選制,原本是打算乘機復出,但是覺得門檻太高,所以又打消了參選念頭?這個問題,便只有卿姐本人才知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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