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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高院就3人保釋決定頒判詞 官拒伍健偉保釋:有明顯決心推動港獨

【初選47人案】高院就3人保釋決定頒判詞 官拒伍健偉保釋:有明顯決心推動港獨

(獨媒報導)47名參與初選的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鄭達鴻及黃碧雲等早前被律政司覆核保釋決定,最後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伍健偉則不獲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今頒下保釋理由的判詞。杜官考慮到伍健偉有明顯決心推動「香港獨立」,故不准其保釋。而代表鄭達鴻的律師指,鄭已退黨,且政治生涯短暫,影響力不大,重犯機會低。代表黃碧雲的律師則指,她曾因不支持「攬炒」而被騷擾,又沒有簽署「墨落無悔」聲明。

鄭達鴻一方:已退黨且政治生涯短暫,影響力不大

杜官引述律政司一方指,鄭達鴻在初選論壇中重申初選目的為取得立法會大多議席,以否決權逼使政府承諾五大訴求,並令特首林鄭月娥下台。惟鄭在提交參選表格後遭DQ,他被指曾尋求外國介入香港事務。

代表鄭的律師則指,鄭回覆選舉主任時稱會遵守《國安法》;鄭重犯的機會亦低,因他已經退黨,為無黨派人士,並且其政治生涯短暫,影響力不大。律師又引用黎智英的案例中法官指,與有政治聯繫者相比,沒有政黨的人士再作這類行為的效率較低。杜官指有足夠基礎相信鄭不會再作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故批准他保釋。

黃碧雲一方:因不支持「攬炒」被騷擾及無簽聲明

至於同獲保釋的黃碧雲,杜官引述黃的代表律師指,在公開論壇片段可見,黃因不支持「攬炒」而被騷擾。黃碧雲任立法會議員時亦多次投票支持政府議案。她亦為監警會成員,以及中大校董會成員,同時被邀請參與臨時立法會。黃又沒有如其他人般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最後杜官亦准她保釋。

律政司:伍健偉推港獨、長久參與社運

就不准保釋的伍健偉,杜官引述律政司一方指,除了初選外,伍有明顯決心推動「香港獨立」。他亦有強大的政治聯繫及長久參與社運的歷史。代表伍的律師則指,立法會選舉已推遲,不可能存在重犯風險,而伍健偉有參與社運的歷史,所以清楚知道再犯的風險;《國安法》亦寫明會保障言論及集會自由,故熱衷政治的人不代表有意圖危害國家安全。

杜官考慮到伍有明顯決心推動「香港獨立」,有足夠基礎相信他會再作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故不准他保釋。

47名民主派於2月28日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其中15人保釋,惟律政司即提出覆核。現時有11人准保釋,其餘36人不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HCCP110、113、11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