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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人不准司法覆核資格審查 林鄭:按住《國安法》設計

參選人不准司法覆核資格審查 林鄭:按住《國安法》設計

(獨媒報導)全國人大常委今早全票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與附件二,「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被問及不准司法覆核候選人資格審查結果的原因,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以《港區國安法》作「擋箭牌」,指決定是基於《國安法》,稱法例列明國安委不能透露調查及閱讀資料,「國安委嘅事都不能司法覆核,所以我哋都係按住《國安法》嚟設計運作模式。」

林鄭表示堅定支持人大,指中央繼去年實施《港區國安法》後再次從國家層面完善特區政治體系,「回到一國兩制嘅正確軌道」。她亦指將會持續舉辦公眾解說活動及安排司局長出席座談會。

資格審查不得JR 林鄭:國安委嘅事

「完善」選舉制度內容包括組成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由警方國安處負責審核,然後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審議,再由委員會作最終決定,結果不容司法覆核。林鄭解釋決定是基於《港區國安法》,稱法例列明國安委不能透露調查資料,「國安委嘅事都不能司法覆核,所以我哋都係按住國安法嚟設計運作模式」。她又辯稱沒有安排將審查工作交由警務處處理,強調《國安法》早列明警務處的維護國家安全職責,「係依法辦事」。

資格審查委員會由官員組成

被問及資格審查委員會的詳情,包括成員、人數、資格及限制。林鄭強調資審會的設立宗旨是代替現時的選舉主任,「選舉主任成日俾人詬病,點解咁重要嘅事由一個人決定?」她指資審會成員「唔會好多」,成員將由特區主要官員擔任,認為中央對他們有信任,亦不牽涉政黨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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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5月底完成立法 6月選民登記

林鄭稱政府將會落實本地立法工作,預計4月中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5月底三讀通過,6月重新進行選民登記。她指人大常委的修訂方案已寫得非常具體細緻,但有部份仍需「本地化」,包括如何界定選委會界別法定機構及選民的的資格、資格審查委員會的組成及運作、立法會地區直選的10個選區劃分及具體選舉安排。

她指完全立法後將安排三場選舉舉行,包括9月的選委會選舉、12月立法會換屆選舉,以及明年3月的行政長官選舉。她稱,現屆立法會將運作至10月中下旬,直至下屆換屆選舉,雖然人大去年8月11日已決定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延任至少一年,「再運作多幾個月係憲制上冇問題,但係本地法例上要有啲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