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去年5月10日,網民號召「母親節行街」,在西九龍一帶聚集堵路,22歲青年在旺角的警方防線前大叫:「黑警,X你老母!」被當場制服在地及拘捕,在警署被搜出背包藏鐳射筆。青年因另一「私了」案而正在服刑,前日再承認非法集結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26日)被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被判監禁6個月。但裁判官考慮到本案與上宗「私了」案屬兩次獨立事件,顧及青年的整體罪責,應全部分期執行兩案刑期。換言之青年須監禁合共14個月。
報稱無業的方佐瑋(22歲)承認於去年5月10日在旺角豉油街與通菜街交界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以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他早前承認於去年5月6日在天水圍「和你唱」期間襲擊一名女士,被判監禁8個月。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指,被告在上宗「私了」案件曾使用過鐳射筆,在本案亦承認管有鐳射筆,有理由相信鐳射筆是他帶備前往集會的「裝備」之一,使用鐳射筆傷人的風險亦隨之增加。就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考慮到可引致的傷害及其使用的意圖與集會相關,嚴官以9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就非法集結罪,嚴官考慮集結的規模、被告出現的時間、攜同鐳射筆及其罵「黑警,X你老母!」的行為確實激發他人掟水樽,同樣以9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
嚴官指,從背景報告可見被告的悔意有限,雖然他有讀寫障礙,但求情信內容顯示他亦有足夠能力工作及社交,可見有表達和分析能力,只是未曾真正反省自己的行為,因此除了認罪可獲得的三分一刑期扣減外,沒有進一步的減刑因素。兩罪刑期同期執行,最終為6個月監禁。
案情指,當日警方收到通報指示威者在西九龍一帶堵塞馬路及焚燒垃圾,遂於晚上7時許到達旺角豉油街和通菜街交界,並用橙帶進行封鎖。警方目睹當時有約60人聚集,各人之間的距離不足1.5米,發出警告但無效。其中一名警員突然聽到一把男聲大叫:「黑警,X你老母!」警員隨即目睹身穿黑色衣服、戴黑色鴨舌帽及戴口罩的被告,兩人四目交投,被告瞪大眼睛,再度大叫:「黑警,X你老母!」並舉起中指,引起其他在場人士彷效及叫囂。警員上前欲捉拿被告,惟被告見狀即轉身逃跑。經一輪追截,兩名警員合力將被告制服在地。被告被帶往紅磡警署後,警員在他的背包搜出鐳射筆、V煞面具和防毒面具、黑色面巾、火機等物品。
案件編號:KCCC282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