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民建聯周浩鼎於今早立法會會議上提出質詢,認為被控參與暴動或非法集結但脫罪的教師仍可能屬專業失德,要求教育局發出停職指引,並詢問政府會否代學校承擔追究賠償。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指,校方可自行檢視犯案教師的性質及對學生影響決定是否停職,並指校方可運用政府資源聘請代課老師,強調教師如無履行職務將不會獲發薪金。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指,極少數害群之馬破壞教師專業,一定會嚴肅跟進專業失德個案。他指自2019年9月起,共收到269宗投訴,244宗已完成調查,2名教師被取資格、28名教師獲發譴責信、24名教師獲發書面警告、27人收到書面勸籲,28人則收到口頭提示,另有95宗個案不成立。
他又稱,局方已向學校發出處理被捕教職員的基本原則,強調要以學生人生安全及品德培育為首要考慮。他列舉多項罪案,指教師如涉及縱火、嚴重傷人、暴動、管有危險品或武器、性罪行、管有毒品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學校應著令停職。
周浩鼎強調,局方已表明毋須至教師定罪,校方亦可勒令停職,「點解而家學校當規矩冇到?」楊潤雄指停職安排複雜,涉及多個持份者,表示會與學校討論每宗個案,「呢個教師仲喺到執教仲有冇影響?」
經民聯梁美芬暗批有學校包庇教師,指校方不認為犯案的教師是不利於學生,詢問會否有一致準則規管官立學校及津貼學校教師。楊潤雄指,官校教師屬公務員一部份,但津貼學校因僱主不同,不可能有同一套準則,但會以學生福祉為大前題。
謝偉俊質疑被取消資格的教師比例極低,詢問學校自行安排教師停職的個案數字。楊潤雄指過去5年有20宗教師停職個案,其中過去年半內有3名官立學校教師停職、2名教師需調職。他又表示個案狀況十分複雜,部份教師因參與非法集會而當場被捕,需在法庭判決後才可作出判斷;部份個案則涉及教師在課堂上或個人網頁上發表粗鄙言論,「法例上未必係犯罪行為,但仍會有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