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空氣行動就今日港府發表之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作出以下回應:
未有交代取締燃油商用車輛時間表
本會對於路線圖中未有交代取締燃油商用車輛的期限表示極為失望。政府在路線圖中僅指出當局會於2035年或以前停止新登記燃油私家車, 但何時取締燃油商用車輛則仍未有著墨,僅稱當局會繼續試驗電動商用車,在2025年才可制定更具體推行的方向及時間表。
商業車輛(包括公共交通及貨車等)雖佔本港整體車輛數目約 20%,但卻是路邊主要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源頭,其排放的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氮氧化物佔全港所有車輛排放量超過90%。因此要改善路邊空氣質素,政府應更積極推動商業車輛轉用電動車,更須設立明確時間表取締燃油商用車,促使車廠、代理及公共車輛營運商等業界加快採購電動車。
舊酒新瓶 欠額外資源試驗電動商用車
路線圖中並無提出新款項,擴大電動商業車輛的試驗規模,僅羅列往年政府已經撥款的試驗項目,例如2011年撥款1.8億元資助專營巴士公司購置單層電動巴士等。至於其他商用車輛的試驗項目,則繼續沿用「新能源運輸基金」資助。
然而本會認為基金的資助模式不利於大規模試驗,因每位申請者的資助總額上限為1200萬元,而且只涵蓋硬件資本費用,不包括相關的經常開支,例如額外營運成本等,故此每位申請者大多只能購買一至兩輛電動車輛作試驗,無法展開較大規模試驗,不符合成本效益。
而沿用現有資助模式,本港電動商業車輛的數目將繼續保持極緩慢增速。根據運輸署數據,截至去年11月的登記車輛中,電動專營巴士只有34輛,佔全數6186輛專營巴士僅0.5%。
在全數11萬輛已登記貨車中,電動車比例僅0.1%。至於的士和小巴,電動車數量甚至是0%。縱然政府於去年撥款8000萬元推行電動小巴試驗計劃,於2023年開始試驗共40輛電動小巴,但估算屆時仍佔整體小巴不足1%。
本會認為政府若需加快電動商業車輛的數量,必須投放更多資源及款項予業界大規模購置電動車及增聘相應人手,大幅提高電動車佔整體車隊比例。
發展充電設施欠力度
政府在路線圖中指出會在新發展區內的公共運輸交匯處或巴士總站,為電動專營巴士、小巴和的士提供充電位。然而正如當局所言,「電動公共交通工具及重型商用車需要一個覆蓋全港的快速充電網絡」,因此本會認為除新發展區外,當局亦應在各區公共運輸交匯處或巴士總站設立電動巴士等公共交通的專用充電位。至於車廠內的充電設施,各政府部門包括環境保護署、地政總署及機電工程署等亦應與業界加強協調,加快增撥土地或興建相關基建設施等,以鼓勵業界逐步將車隊全面轉為電動車。
督導委員會權責模糊
2009年政府成立由財政司司長主持的「推動使用電動車輛督導委員會,就推動使用電動車的策略和具體配合措施作出建議。然而督導委員會在今次路線圖制訂僅屬「諮詢」組織,權責模糊。本會應該委員會既由財政司司長主持,理應扮演統籌各政策局及部門的角色,尤其在覓地興建充電設施、撥款推行電動車試驗計劃時協調各部門,包括環保署、地政總署及運輸署等,減省業界申請用地或撥款時的行政程序,加快電動商用車普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