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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認暴動罪囚3年9月 官:一人犯事非一人當 整個家庭承擔

設計師認暴動罪囚3年9月 官:一人犯事非一人當 整個家庭承擔

(獨媒報導)前年8月5日,有人發起全港「三罷」及七區集會,多區爆發警民衝突。一名34歲產品包裝設計師被指於黃大仙龍翔道用雨傘揮打警方防線及拾起催淚彈殼試圖擲向警員,上周於開審前認罪。法官陳廣池今(22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指,2019年的暴動事件比起2016年的更深更廣,被告的行為有一定程度的帶領角色,或引發他人仿效,又指被告一人犯案,承受的不只他一人,而是整個家庭,最終判處3年9個月監禁。散庭後,旁聽人士叮囑:「照顧好自己!」、「頂住呀!」

被告李澤霖(34歲)承認於2019年8月5日,在黃大仙龍翔道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官:2019年是不一樣的一年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表示:「無論從任何角度而言,2019年是不一樣的一年」。辯方曾呈上2016年梁天琦的案例供法庭參考,惟陳官認為,「2019年的暴動,無論在深度、闊度,都較2016年的暴動,更深、更廣。」

陳官指,本案對被告而言無疑是人生的轉捩點,可是對妻子和父母而言,「卻是一場悲劇。」由於影片拍下案發過程,被告在證據確鑿下,在開審前一刻才承認控罪,因此陳官直言「被告並不是認罪」,但為了減刑,此決定屬「明智之舉」,否則經審訊後被定罪,監禁刑期將會更加長。

官:被告行為有帶領角色 或引他人仿效

陳官指,當日警方以寡敵眾,被告用雨傘揮打警察、向警方防線投擲頭盔及回擲催淚彈殻,他沒有被加控襲警罪或企圖襲警罪,「可說是被告的幸運。」

陳官又指,法治必須保障公眾安寧和公共秩序,否則社會便很容易墮入混亂、無法無天的狀態,故法庭「必須大力阻嚇那些務求以大型暴力來達至目的的人」。陳官又指,從示威者的衣著裝備、急救用品等,可見本案並不是即場發生,而是預先計劃而成。雖然只有兩名警察受傷,但是對市民、警察和包括道路等財產所產生的威脅,可能會產生連鎖效應或示範作用。從證據可見被告並非策劃者,但他身處人群前排及所作的行為,有一定程度的帶領角色,可引發他人仿效。

被告求情信:社會積下來的問題爆發 情緒變得躁動

陳官引述被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指,他在內地出生,6歲時來港定居,中學畢業後到廣洲的設計學院修讀5年課程,成績獲得學院肯定,之後回香港任職產品包裝設計師,至今10年。至2019年,因為長久積下來的社會問題大爆發,受各種資訊影響,他情緒變得躁動、行事變得衝動,預見自己會面對以年計的監禁,家人的生活將更加艱難。

被告妻子的求情信指,她與丈夫相處逾十年,丈夫對她關懷備至,視他為終身伴侶。被告亦曾協助警方將疑犯繩之於法,相關事件獲警方信件確認。

官:一人犯事並不是一人當

63歲的父親在求情信中表示,「從未想過有一日會給法官大人寫信」,指兒子善待老人家,並非唯利是圖的人,對兒子犯法感錯愕、非常失落、心如刀割。父親承認,觸犯法律便應受法律制裁及懲誡,「這是公理」,可是在私人情感上,「有哪一個父母想看到兒子受牢獄之苦?」父親又指,兒子犯法後留有案底,「這個印記要用餘生汗水不懈地洗刷,已是一個很大的懲罰」,盼法官可從輕發落。妹妹的求情信表示,哥哥愛護小動物,會助養兒童,願意「在人生旅程上一直相伴。」

陳官指,之所以用大篇幅引述各人求情信,是想顯示「一個人犯事,並不是一人當」,而是整個家庭、所有心愛他的人一起承擔。陳官重申,被告在開審前一刻才認罪,「並不是一種認罪」,不過他向所有因自己衝動行為而受影響的人致歉,求取原諒,陳官指,「如果道歉是真的話,那是悔疚的表現」。

陳官考慮到2019年的暴動行為屬「史無前例」,以監禁5年半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開審前一刻認罪,給予四分一刑期扣減,再考慮家人求情及支持,最終刑期扣減至45個月。

案件編號:DCCC 93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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