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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推進期間橫泊的士 六旬司機放棄上訴 即時入獄服刑

警推進期間橫泊的士 六旬司機放棄上訴 即時入獄服刑

(獨媒報導)前年7月7日「九龍大遊行」期間,一名的士司機將的士橫泊在彌敦道,橫跨三條行車線,被指阻擋警員推進,其後涉腳踢警長兩下。經審訊後,司機去年10月被裁定阻差辦公及襲警兩罪罪成,判處監禁6個月。他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案件原訂今日(19日)於高等法院審理,惟司機確認放棄定罪及刑期上訴,須即時入獄服刑。

現年68歲的張錦運,今日沒有律師代表。甫開庭,法官陳慶偉問張,是否確認放棄上訴,張回答:「啱。」陳官遂下令他就襲警及阻差辦公罪即時執行刑罰,即監禁6個月。張表示:「明白。」他離開前,向在場旁聽人士雙手合十表示謝意。

控罪指張於2019年7月7日在彌敦道創興廣場外,故意阻撓時任高級警司林鴻釧和高級督察黃釗澤,及襲擊警長馮時俠。

張另承認酒後駕駛,判囚20天,與上兩罪同期執行刑期,並須停牌3年。

案件編號:HCMA34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