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設計師向警揮傘、擲物、拾催淚彈殼 開審前認暴動罪 還柙至下周一判刑

設計師向警揮傘、擲物、拾催淚彈殼 開審前認暴動罪 還柙至下周一判刑

(獨媒報導)2019年8月5日有人發起全港「三罷」及七區集會,多區爆發警民衝突。一名34歲產品包裝設計師被指於黃大仙龍翔道拾起催淚彈殼試圖擲向警員,他早前否認一項暴動罪並原訂今日(18日)於區域法院受審,惟他於開審前改為認罪。法官將案押後至下周一(22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案情指當日為指揮官的高級督察黃家倫,口部被其他示威者以彈叉的鋼珠射中受傷,導致下頜中門牙骨折及牙齒鬆動等,需換上假牙。

被告李澤霖(34歲)今承認於2019年8月5日,在黃大仙龍翔道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情指,8月5日的集會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約中午12時有數百人在黃大仙廣場參與集會。下午3時,300名示威者突然衝出龍翔道霸佔西行及東行的馬路,部分人穿黑衣及戴頭盔口罩。示威者移走龍翔道的圍欄,並用鐵馬、膠帶及垃圾桶設置路障以堵塞馬路,東行線有正燃燒的垃圾桶,而行為導致該處的交通癱瘓。

15分鐘後有警員到場清場,並在示威者20米以外設封鎖線。當時在龍翔道及行人路分別有170及200名示威者。示威者不斷向警員說粗言穢語,並向警員投擲物件衝擊警方防線,包括雨傘、磚頭及頭盔等。同時有人用彈叉向警員射鋼珠。警員當時在龍翔道的行車路向示威者發口頭警告,告知他們正參與非法集會,並呼籲返回行人路,但遭示威者無視。

警員其後向黃大仙廟推進,期間20至30名示威者突衝向警員,使用雨傘及磚頭等襲擊警員及衝擊防線。戴着頭盔的警員8826 被硬物擲中受傷,其面部近右眼眉腫脹及左小腿擦傷。而當日為指揮官的高級督察黃家倫,其口部被彈叉的鋼珠射中受傷。黃其後到明愛醫院診治,傷勢包括下頜中門牙骨折、該牙齒鬆動、嘴唇的粘膜上有1厘米的傷口,以及嘴唇上有0.5厘米的擦傷。他亦需接受抗破傷風藥物注射,最後換上假牙。

當時被告穿黑色短袖T恤及短褲,戴口罩及有背囊,站在示威者前線。被告與其他人拾起地上雜物擲向警方,被告亦不斷揮動雨傘攻擊警員。其後在警方撤退期間,被告亦繼續向警員揮動雨傘,有警員向示威者投擲手擲催淚彈驅散。而被告隨即拾起催淚彈殼並試圖擲向警員,警員5881立即衝向被告並將他制服,被告遭制服時掙扎令警員亦跌倒,導致自己的面部及手腳受傷,警方以襲警罪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保持緘默。

辯方以16年暴動案作案例 遭官質疑:19年暴動案規模遠超當年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於廣州出生,6歲來港定居,現時任職包裝設計師,他曾被上司稱讚勤力。辯方指沒有證據顯示當日警員的受傷是由被告造成,但被告明白仍要為事件負責。辯方續指,雖然被告曾在推進期間擲物,但其參與程度不高。辯方亦引用2016年梁天琦暴動案作為案例,惟法官陳廣池問到:「2019年的暴動案,無論規模、參與程度都遠超2016年,你同唔同意?」辯方表示同意,但同時指本案於同類型案件中並非最高級別。

辯方又指,被告認罪及感悔疚,他因2019年的社會問題而站出來,但卻使用不恰當方式表達訴求,因一時衝動而對他人造成影響,故向法庭致歉。

被告的妻子亦有撰寫求情信,她指被告為人善良,喜愛小動物,曾因協助一宗爆竊案而獲警方嘉許。而妻子早前被診斷子宮有瘜肉,雖然已切除但有機會復發致癌,惟被告卻無法照顧妻子。

案件編號:DCCC 93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