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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本屆立法會難完成23條立法 將做好諮詢免被「妖魔化」

李家超:本屆立法會難完成23條立法 將做好諮詢免被「妖魔化」

(獨媒報導)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立法會表示,《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將未能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內完成,但會盡早完成。他又表示政府須就立法做好諮詢,避免公眾出現誤解,被居心叵測的人「妖魔化」。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提出口頭質詢,問及關於《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最新進度。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有關立法工作將未能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內完成。他花近5分鐘時間講述國家安全風險於近年出現急劇變化,如2014年的「違法運動」、2016年的「旺角暴動」,又提及2019年的「黑暴暴亂」。他稱《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社會由「亂」變「治」,惟港獨份子未完全放棄,必須保持高度戒備。

李家超指,《港區國安法》訂明的4項罪行,已涵蓋23條中7項罪行的其中兩類,即分裂國家及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在研究立法時,須判斷是否不須再就此兩條罪行立法,還是要處理涉及這兩條罪行的其他行為,同時要顧及立法內容不能與人大決定及《港區國安法》有抵觸。

至於立法時間表,李指會以務實的態度跟從,在修訂23條細節時,將參考法庭就《國安法》案件的審判。他又表示政府須做好諮詢,避免公眾出現誤解,再次被居心叵測的人「妖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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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聯梁美芬

經民聯梁美芬稱《國安法》實施後,效果立竿見影,惟指出23條未有包含某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如竊取國家機密等。李家超回應表示,相信現有《國安法》條例已可防犯相關行為。

民建聯張國鈞追問如何確保23條不會與《國安法》產生衝突,及會否直接採用後者某些內容。民建聯鄭泳舜則問及23條將如何體現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職能。

李家超表示,將繼續參考現時法庭就《國安法》作出的判決,以完善條例修訂。就着國安委的職能,他稱不可公開,惟國安委在制定政策時擔任主導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