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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主席:不清楚警隊有否購入電槍 用最低武力是「非常之好」

監警會主席:不清楚警隊有否購入電槍  用最低武力是「非常之好」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

(獨媒報導)有消息指警方正研究引入電槍。監警會主席梁定邦於例會後見記者時稱,至今未收到警方的具體報告,只知道「佢哋諗緊」,相信未作最後決定。記者追問在現時社會環境下增加警隊武器是否合適時,梁稱「永遠增加武器不是好事,但用最低武力是非常之好嘅事」,指警方基本原則是使用最低武力,因為這是法律要求的。

梁重申自己不知道警方有否購入電槍,但指警方每次購入工具時都需要長時間的論證,論證後若決定使用會和監警會溝通,現階段是言之過早。他指,電槍使用在全世界都有多項指引,監警會已進行研究,認為予前線警員使用電槍時要有確切的指引,並只會在特定情況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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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已完成處理322宗投訴 5個案證明屬實

監警會署理秘書長梅達明稱,警方已向監警會提交446宗投訴個案,當中監警會已完成處理322宗投訴,其中5宗個案證明屬實,包括兩宗個案涉粗言穢語,一宗個案涉不禮貌、一宗個案涉疏忽職守和一宗個案涉濫用職權。另外,有1宗個案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有19宗個案無法追查、51宗個案判定警員並無過錯、114宗個案由投訴人撤回、134宗個案因未取得投訴人合作而無法追查和10宗個案以簡便方式解決。

證明屬實個案包括:有投訴人回家時遭警員以不禮貌用語著自己「行快啲」;有投訴人拍攝警員時,被警員以不禮貌用語著自己「行開啲」;有投訴人被捕時,遭戴上頭套;有律師投訴稱在警署要求會見捕客人時遭警員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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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署理秘書長梅達明

給予警員改善建議當「處分」 個案處理逾10個月因找不到投訴人

梅達明稱,證明屬實的個案大多是較輕微投訴,處分方式為給予警員改善建議:「至少畀佢知咩係啱,咩係唔啱,我哋覺得呢個係有用嘅。」對於有部分個案需時10個月仍未完成,梅達明解釋是因為未能聯絡投訴人。他指,有投訴人是經傳媒機構向警方作出投訴,警方三番四次寫信和致電該機構找,仍未能找出有關投訴人。

721事件收50宗投訴 無個案涉警員疏忽職守

有約50宗投訴涉721事件,當中有75%涉「打不通999」或「不滿999接線員無禮或掛斷電話」,沒有投訴及涉警員疏忽職守。梁定邦指,部分投訴涉及刑事案件,故要待案件完成審理,才能作跟進。另外梁又稱,監警會和警方目前沒收到關於國安法的投訴,如有亦會按一般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