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名24歲青年去年1月在西九龍中心食店「空姐牛肉飯」外拍攝,被指以電筒強光「襲擊」到一名在旁的休班警長,當場被捕,事隔逾6個月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他今(12日)於西九龍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黃士翔裁決時表示,青年手持的電筒強光令休班警長感到痛楚,構成毆打,裁定他有意圖襲擊警長;而受襲警長說聽到被告大叫「死黑警」,其同僚則沒有提及,裁判官認為視乎現場環境聲線,一人聽到、一人聽不到並不足為奇。案件押後至3月30日判刑,以索取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何梓洋(24歲)報稱為學生,控罪指他在去年1月14日在西九龍中心8樓美食廣場內,襲擊警長3712。
官:強光令警長痛楚構成毆打
裁判官黃士翔裁決時接納兩名作供警員的口供,指被告有意圖將綠色光束射向警長雙眼,而該強光使他感到痛楚,構成毆打,裁定被告普通襲擊罪成。
就該綠色強光是否構成襲擊,辯方質疑,警長當日聲稱被照射後沒有立即找尋照射他的人,而是坐下讓女警長尋找光源,也不見感到痛苦或受傷。王官指,片段並不清晰,看不到警長是否痛苦,而他感到不適交由另一警員處理亦屬合理。而辯方指被告其後上前拍照,警長沒有即時阻止,黃官稱警長不欲節外生枝也屬合理。
官:一人聽到被告叫「死黑警」、另一人聽不到不足為奇
黃官又指,自己曾檢查過涉案電筒,認為光線很強,被照射到的警長感到痛楚不足為奇。而受襲警長指被告曾說「死黑警」,女警長則沒有提到,黃官認為聽到聲音與否視乎現場環境聲線,一人聽到、另一人聽不到不足為奇,終裁定電筒強光令警長感痛楚,構成毆打。
對於辯方所指被告不知道受襲者是警察,也沒有意圖襲擊,黃官則信納警長供稱,案發前被告曾行過他時突然放慢腳步,認為不論是否知道他是警察,行為都明顯針對他。而且如該休班警長所說,他腰間隆起,有配槍及手扣,要知道他是警察並不難,終裁定被告有意圖襲擊該警長。
求情指案情輕微 盼處以非監禁式刑罰
辯方求情時表示,何梓洋畢業於公開大學,任消毒用品公司倉務員,沒有案底,獲父母及女朋友支持,又呈上三封求情信,分別由何的公開大學教授、曾服務的區議員等撰寫,均稱讚何誠懇有禮、積極參與社區事務、認真可靠且負責任。
辯方續指,警長傷勢不算嚴重,電筒的照射亦為短時間,考慮罪行相對輕微,望能判處非監禁式刑罰,包括罰款。
王官終將案件押後至3月30日判刑,以索取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警長早前在審訊供稱,案發當日與同僚到空姐牛肉飯用膳,期間感覺被以綠色光束照射雙眼2秒,感到不適,未幾被告繞過他身邊,再拿手機偷拍他們,警長遂站起身拘捕被告。惟辯方質疑,警長被照射後沒有立即找尋肇事者,又指被告被帶返警署後,曾被威嚇及襲擊。
「空姐牛肉飯」由前空姐郭德英創辦,郭在反修例風波期間多次在接受傳媒訪問時發表譴責暴力及撐警言論。早前郭指稱香港電台立場偏頗,向法庭申請私人檢控廣播處處長梁家榮5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惟不獲受理。郭其後申請覆核結果,亦遭駁回。
案件編號:WKCC259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