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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為「SUCK Channel」管理員 26歲男遭加控至25罪 包括串謀煽惑暴動

被指為「SUCK Channel」管理員 26歲男遭加控至25罪 包括串謀煽惑暴動

(獨媒報導)26歲男子被指為Telegram頻道「SUCK Channel」的管理員,涉嫌發布訊息煽動製作汽油彈、癱瘓鐵路及破壞警車等。他去年8月被正式起訴一項煽惑公眾妨擾、一項煽惑刑毀及4項煽惑縱火罪,還柙至今。經警方進一步調查後,被告昨日(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遭加控多項罪名,使他面臨7項「串謀煽惑」罪及合共18項交替控罪。案件於3月25日轉往區域法院提訊,被告須繼續還柙。

被告伍文浩(26歲)被控各一項「串謀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串謀煽惑他人犯縱火」、「串謀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串謀煽惑他人製造炸藥」、「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串謀煽惑他人犯暴動」、「串謀煽惑他人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為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他另被控合共18項交替控罪,包括2項「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5項「煽惑他人犯縱火」、9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及2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

「串謀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10月4日至12月5日,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煽惑他人損壞他人的財產。

此控罪有兩項交替控罪,即兩項「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分別指伍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煽惑其他人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財產,即香港道路;以及於2019年12月5日在香港煽惑其他人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道路上的車輛。

「串謀煽惑他人犯縱火罪」指伍於2019年11月12日至2020年2月4日在香港,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煽惑他人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他人的財產。

此控罪有5項交替控罪,即5項「煽惑他人犯縱火罪」,分別指伍分別於2019年11月12日、11月25日、12月3日及2020年2月4日,在香港煽惑他人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他人的財產;以及於2019年11月12日煽惑他人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他人的財產,即警察宿舍。

「串謀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指,伍於2019年11月12日至2020年6月28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煽惑他人藉非法阻塞香港道路、西九龍高速鐵路站及香港國際機場、干擾交通燈及阻礙港鐵運作而對公眾造成妨擾。

此控罪另有9項交替控罪,均為「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分別指伍於2019年11月12日在香港煽惑他人藉阻礙港鐵運作及干擾交通燈而對公眾造成妨擾;於2019年11月7日、11月8日、11月9日、11月12日、12月5日、2020年6月21及28日,煽惑他人藉阻礙香港道路而造成公眾妨擾;以及於2020年1月23日煽惑他人藉阻礙西九龍高速鐵路站而造成公眾妨擾。

「串謀煽惑他人製造炸藥」罪指,伍於2019年11月13日至12月7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兩項交替控罪均為「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指伍於2019年12月6日及7日,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

「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指,伍於2019年11月13日至18日期間,連同身份不詳的人串謀,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地導致該些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串謀煽惑他人犯暴動」罪指,伍於2019年11月12日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煽惑他人在香港中文大學一帶參與暴動。

「串謀煽惑他人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為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指,伍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地向他人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為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KCCC215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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