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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11人被控暴動 控方反對保釋 官拒馬拉松式聆訊 押後至明日再續

【理大圍城】11人被控暴動 控方反對保釋 官拒馬拉松式聆訊 押後至明日再續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事件相隔一年多,警方近期先後分批起訴12人及4人暴動罪,昨日(3月1日)凌晨再度上門拘捕多11人,控以暴動罪,指稱他們從理大「突圍而出」期間投擲磚頭及汽油彈,其中一名大專生更另被指在校園內參與暴動及拒捕。被告今日(2日)被押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聆訊於下午接近3時開始,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聆訊已到達晚上6時,惟嚴官認為有需要翻看控方影片核實案發情況,不過她不希望繼續聆訊至晚上,亦表明暫未決定好是否批准各被告保釋,最終押後至明日下午再繼續聆訊,下令所有被告今晚交由懲教看管。

首案一名被告為大專學生余文博(20歲),被控兩項暴動罪、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抗拒警務人員罪。

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8日在理工大學外暢運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並於11月17日在理工大學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另兩項控罪指他在理大外康泰徑近暢運道的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以及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23249。

另一案10人為:黃貴鴻(22歲,無業)、莫紫微(21歲,學生)、許銘晉(20歲,售貨員)、17歲男生、陳嘉鋒(24歲,售貨員)、方穎雯(26歲,文員)、鄭卓琳(22歲,無業)、17歲女生、謝源紹(24歲,學生)、朱健君(23歲,學生),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理工大學外暢運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謝源紹另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罪,指他於同日在理大正門附近沒有適當牌照而管有一套無線電收發機。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並準備好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案件將於3月12日在區院提訊,控方反對所有被告保釋。

據警方昨日(1日)發出的新聞稿,提堂原訂於今早9時半進行,但警方直至下午約2時才將控罪書送達法院,導致聆訊須於下午才開始。

11名被告的代表律師於傍晚5時50分才完成所有申請保釋的陳詞,嚴官表示需要翻看影片以核實案發時的情況,不過她不希望聆訊繼續進行至晚上,「因為人的集中能力會下降,包括我」,並表明對於是否批出保釋「我今日做唔到決定」,打算押後至明日才繼續聽取雙方陳詞,「我可以話俾你聽,今日唔打算擔保」。最終嚴官下令所有被告今晚扣押於懲教所,聆訊押後至明日。

一人再申請保釋獲批 另3人續還柙

此外,上周被控暴動提堂的4人:林玉堃(21歲商人)、施朗(26歲氣槍設計員)、梁恭豪(22歲學生)及馬健朗(24歲學生),今日正式轉介至區域法院,並押後至3月12日提訊。

4名被告上次提堂後還柙至今,均提出保釋申請,惟嚴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僅批准第二被告施朗保釋,其餘3人的申請遭拒絕。

施朗獲准以5萬元保釋,須交出旅遊證件,包括BNO護照,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須居於報稱住址、遵守晚上9時至早上7時的宵禁令、每日到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KCCC649、648、56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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