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民政指收投訴 斥用區會物資作個人宣傳 陳樹英批打壓:配合建制小動作

民政指收投訴 斥用區會物資作個人宣傳 陳樹英批打壓:配合建制小動作

(獨媒報導)屯門民政事務處收到投訴,指屯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陳樹英利用區議會撥款購買的防疫物品,為個人及其政黨宣傳,要求區議會財務、行政及宣傳委員會考慮是否向陳發出警告信,及向陳停止發放有關物品。

陳樹英向《獨媒》表示,派發物資由社區主任負責,她並不在場,不清楚當天有否將個人宣傳品夾同區議會物資「一式一份」派發,認為事件是民政處配合建制組織的「小動作」,打壓民主派。她又指,不需要透過區議會物資進行個人宣傳,自己亦能派發掛曆及防疫品等物資,不能接受有關指控。

民政處稱兩度收投訴 促討論是否懲罰

屯門民政處向區議會提交文件,指去年11月26日收到投訴,指一名屯門區議員「公器私用」,於以區議會撥款購買的防疫物品上,貼上一名社區主任及該議員自己的名字、頭像及其政黨標誌,質疑是以區議會資源為個人或該政黨宣傳;去年12月2日又有人投訴同一名區議員,指一名身穿該議員之政黨衣物的人員,派發由以區議會撥款購買的防疫物品,並展示了該政黨人員及該議員的名字、頭像及所屬政黨的直立式宣傳品,及附上該政黨人員政治立場的宣傳單張。

處方斥涉事區議員令屯門區議會信譽受損,難以向公眾交代。處方指曾就有關投訴向該議員了解詳情,然而,對方沒有正面解釋原因。

DSCF1226 2
屯門區議會財務、行政及宣傳委員會委員會主席李家偉

憂開先例罰議員 押後下次會議討論

民政處文件內並沒有寫出被投訴的區議員姓名,席上文件則清楚列出涉陳樹英的宣傳品。惟委員會主席李家偉要求陳樹英先行避席,做法法引起在座區議員譁然。陳樹英激動拍枱稱:「法庭都可以畀人申辯,點解我要避席?」她在會上批評民政處將投訴放上會議上,要求委員討論的做法「離譜」。她又指,在回覆秘書處的電郵中附上其他建制派區議員類似做法的圖片,認為事件只針對她個人,建制派則獲「放生」是不公。

李家偉一度在會議上要求委員會表決是否有「足夠證據」證明投訴屬實、沒有疑點,但民協黃虹銘質疑表決的合理性,「我哋唔係法庭,你係用咩標準要我哋去裁決?」,一旦決定投訴屬實並作出懲罰,將成為先例,認為委員會應向投訴人索取更多資料方進行判斷,故要求押後議程。李其後更正說法,並同意押後至下次開會再討論。

陳樹英指派發物資時不在場 斥雙重標準

陳樹英向《獨媒》表示,派發物資時她並不在場,亦質疑即使將「防疫卡」和區議會物資夾在一起派發,是否達到須接受懲罰的程度。她稱防疫卡只是印有「防疫加油」字樣,並沒有個人宣傳。她稱以往曾分開派發有關物資,也從未收過有關投訴。對於是否有將防疫卡與區議會物資貼在一起,她稱無從求證,但據觀察所見沒有貼在一起,「如果有貼點解會露出區議會嘅logo?」

陳樹英稱以往從未收到投訴,認為事件疑點重重,「話我損害區議會信譽呢個指控真係好嚴重」,希望盡快還自己公道。她認為事件是建制組織在背後「搞小動作」,而民政處和秘書處亦配合,打壓民主派區議員,又憂屯門區議會成為首個懲罰議員的議會,「跌入民政圈套」。陳又批評,民建聯屯門區議員賴嘉汶亦有將宣傳品夾同區議會物資派發,並將相片上傳至網上,質疑涉雙重標準,「我下次會議之前就會去投訴」。

鍾健峰/巫成鋒/屯門民政事務專員馮雅慧/李洪森/曾憲康

建制會前快閃示威 不足5分鐘即走

建制組織屯門議會監察聯盟今早到屯門政府合署外示威,民建聯前屯門區議員巫成鋒稱,「嚴厲警告」陳樹英的做法違規,要求民政處收回撥款,費用改由陳個人支付,並要求民政處嚴厲把關,避免公帑被「公器私用」。屯門民政事務專員馮雅慧到場接收請願信,整個示威行動不足5分鐘即結束。

《獨媒》記者向馮雅慧查詢事件,她以「冇時間」為由拒絕接受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