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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論政】歐陽檉、劉欣彤:用國旗吹起風是本末倒置的政治

【文化論政】歐陽檉、劉欣彤:用國旗吹起風是本末倒置的政治

10月1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國旗國徽法,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將國旗處理方式規定得更加具體:如不可倒掛倒插國旗,污損或退色的國旗亦要有妥善處理等。在大陸地區,懸掛國旗的要求擴大到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等的開放日。在現時的政治形勢底下,相信港府亦很快會有所動作,增加國旗國歌的使用場合,以提升港人「國家意識」,或會影響校園,甚至提升到要「堵塞香港在國家安全的漏洞」。

國旗國歌本是舶來之物

國旗國歌作為民族國家(national-state)的心理邊界,本來是舶來之物,比「民主自由法治」這些所謂「西方概念」更西方。從音樂分析而言,各國國歌質素参差不齊,歌詞平庸者,亦比比皆是。但每個國家中有這樣的一首曲,意圖將人民連結在一起,透過從小的訓練建立一種集體自豪感,有團結民族想像的作用,是現代政府的統治手段之一。

旗歌歷久不衰並非必然

今時今日各國的的國歌,要追溯來源的話,多是橫空出世,歷史偶然。有君主的國家,國歌多以歌頌國王為本。如日本的《君之代》和英國的《天佑女王》或《天佑吾王》。只要皇室尚在,國歌能否回應時代,前瞻未來,問題不大。共和國制度的國家,國歌多歌頌一場過去的革命或戰爭的勝利和光榮。如果內容和符號涉及其他意識形態(如有鐮刀與鎚子的國旗),就只能和政權共同命運了。中國的《義勇軍進行曲》和美國《星條旗永不落》都是奮勇抗敵的主題。的確,戰歌的音樂曲式和旋律比較容易令人感概激昂,甚至熱血沸騰。但也有很多人不明其國家的國歌為什麼成為了國歌,更多的是自幼經歷儀式的一部分,國歌伴隨升旗,至令旋律印入腦海。國歌的內涵或許再不能和人民共鳴,人民更多的是經歷了一種心理操控。

超越敵我反省國是國非

環顧全球,不是所有國家對於國歌國旗的標準和規定都帶有嚴厲的規格甚至罰則。誠然,俄羅斯在2016年亦將侮辱國歌列為刑事罪,規定如在公開場合及網上故意歪曲國歌歌詞或音樂,最高可判監禁1年;法例亦規定必須播放國歌的場合,以及要求國民須肅立除帽。在美國,《國歌法》包括在《國旗法》之內,列明奏唱國歌時要面向國旗或音樂方向,保持肅立及除帽,右手亦要按住心口位置。但另一方面,美國最高法院在1990年亦以些微大多數裁定,焚燒美國國旗以示抗議,是受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言論自由。當然,焚燒國旗是比較激烈的抗議,但近來多宗美國警察槍殺黑人的種族不公,亦再次引起全國關注。在 Black Lives Matter 運動下,有美式足球員在賽前奏國歌時不起立跟唱,甚至單膝下跪。擾攘數月之後,美式足球協會修訂了有關指引,雖然不贊成有關方式,但表示對這種抗議理解,指引球員可以決定在播放國歌後才出場。這個例子說明了國旗國歌除了用作劃分你我外,更可以是人民作為反省國是國非的文本,令國家不停與時並進,至於至善。

香港《國歌條例》6月12日已在本港刊憲生效,當中提到不得公開、故意、意圖侮辱「國歌」,違者最高可監禁3年,很明顯這是跟隨了威權國家的風氣。其實,香港不少學校也有國際學生,如果要將「國旗國歌」恆常帶入校園的話,何不把握機會作聯合國世界公民教育——學校有哪個國籍的同學就要提供機會升起該國旗幟,學唱該國國歌,認識不同國家的社會和歷史?

膜拜符號易成粉紅巨嬰

近日外國人民對中國的印象和好感不斷下降,某程度上和現時流行起來的「小粉紅」「出征」等狂熱民族主義不無關係,似乎令國家在2008年北京奧運和2010年上海世博傾全國之力所做的軟實力宣傳付諸東流。身份認同可以建基於歷史、傳統、風俗、宗教等多種因素,從人民的角度,身份認同本來就不應只有黑與白。港人對「中國人」的身份認同是複雜的,以國旗和國歌做認同的核心,反而變成簡單的對立,不斷強化自己人和異類的分別。歷史因素令今日港人對國家認知多了反思,不一定是壞事。

唯有風才能吹起國旗,國旗並不能吹起風,有人呼吸才能奏起國歌。以國家機器,嚴刑峻法強迫人升旗奏歌,人民心裡都知道這些符號只是歷史過客,經不起滄海桑田的考驗,和國族「自有永有」的神話,反而更自相矛盾,效果適得其反。

歐陽檉為大學講師、劉欣彤為在職碩士學生
本文刊於2020年10月30日信報。本欄由「香港文化監察」邀請不同意見人士討論香港文化及文化政策狀況,集思廣益,出謀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