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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涉8.31暴動案 辯方指片中未見有人掟汽油彈 警員否認誣衊被告

19歲男涉8.31暴動案 辯方指片中未見有人掟汽油彈 警員否認誣衊被告

(獨媒報導)前年8月31日為人大頒布「八三一決定」五周年,多區發生警民衝突,19歲學生被指與另外兩名掟汽油彈的示威者一同聚集及逃跑,案件今(11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拘捕被告的特別戰術隊警員蕭小虎供稱,目睹被告在內的4名示威者打橫排開站在軒尼詩道中國銀行外,其中2人向他投擲汽油彈,辯方於是播出一段閉路電視片段,並指片中未見有人一字排開,亦未見有人投擲汽油彈,並問蕭其口供是否故意誣衊被告,蕭否認。

警指4名示威者「形狀大小都差唔多」

拘捕被告葉君誠的特別戰術隊警員蕭小虎供稱,他目睹示威者兩次投擲汽油彈,首次是在軒尼詩道的電車站,另一次是軒尼詩道中國銀行外。

蕭供稱,在示威者第二次投擲汽油彈前,當時其他人在逃跑,但他看到包括被告的4名示威者在崇光百貨外橫排企並面向他,但他不肯定水平線望過去會否有偏差,只見4人「形狀大小都差唔多」。當時4人靠近,當中有2人手持燃點中的汽油彈向他左邊擲來,其後逃跑,但蕭未能說出對方在掟的一刻,汽油彈是否正在燃燒,亦未見地上有火光。

被問4人中多少有戴頭盔 警指被汽油彈吸引沒留意

辯方又問到,4人當中有多少人戴頭盔。蕭稱不肯定,因當時被汽油彈吸引注意力,所以沒有留意到頭盔,「可能係1個、2個、3個、4個,唔可以準確咁答」。辯方問到,頭盔是示威者的獨特識認,因當時他們均穿黑衣,若警員需要追截就留意頭盔顏色。

辯方:截圖見被告當時一手垂低、一手拿袋

辯方續問,有否留意被告手中拿着其他東西。蕭小虎稱沒有留意,當時集中力主要在有火光的汽油彈,因對他傷害最大,並指被告當時背向他,故看不到他手上是否手持物品。

辯方指出,從影片截圖可見被告當時左手垂低拿着白色袋,右手則拿着打開的雨傘。蕭起初稱看不到,其後在觀看截圖十多秒後才稱「好似係」。辯方續指,事發時根本沒有人投擲汽油彈,蕭的口供是故意誣衊被告,蕭否認。

辯方播出控方沒採用片段 未見有人擲汽油彈

辯方於是播出一段在中國銀行外的閉路電視片段,並指該片段是控方沒有選擇採用的材料。辯方指片中未見有人一字排開,亦未見有人投擲汽油彈。他再問蕭,是否從來沒有4人在其面前排開,亦沒人向他投擲汽油彈及轉身跑,蕭否認。他其後亦不同意辯方所指口供是誣衊被告。

辯方中段陳詞指控方證據薄弱

辯方其後作中段陳詞,提及控方證據薄弱,事發經過只有警員一面之詞,但影片卻清楚顯示警員在推進時,前方根本沒有人,更沒人一字排開,而該片段更是控方本身提交給辯方的未被採用材料之一,因此他認為案件不應繼續,並希望法庭裁定表面證供不成立。

法官姚勳智將案押後至2月16日續審,屆時將裁定表面證供是否成立。

19歲男子葉君誠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8月31日於銅鑼灣軒尼詩道近崇光百貨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當日在銅鑼灣和灣仔被捕的16人全被控暴動罪,分三案審理。首案涉社工陳虹秀等8人,審訊後各人均被裁定無罪;次案涉及7人,其中6人無罪,一人罪成囚4年。本案為第三宗審訊的案件。

案件編號:DCCC4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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