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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暴動案 19歲男被指與掟汽油彈示威者逃走 警員發燒待檢測結果未能作供

8.31暴動案 19歲男被指與掟汽油彈示威者逃走 警員發燒待檢測結果未能作供

(獨媒報導)前年8月31日為人大頒布「八三一決定」五周年,多區發生警民衝突。其中在銅鑼灣和灣仔被捕的16人,全被控暴動罪,分成三案審理。首案涉及社工陳虹秀等8人,經審訊後各人均被裁定無罪;次案涉及7人,其中6人無罪,一人罪成被判囚4年。第三宗案件則涉一名19歲學生,今(9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與其他人向警方投擲汽油彈,當時警員目睹包括被告內的4名示威者,其中2人各自拿着一枚點燃的汽油彈擲向警員,他即時追截,被告等4人轉身逃走,最終被制服在地上。控方指拘捕被告警員11067昨發燒,現正等待武漢肺炎檢測結果,因此未能作供。法官將案押後至明天續審。

19歲男子葉君誠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8月31日於銅鑼灣軒尼詩道近崇光百貨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警方出動水炮車驅散示威者

控方開案陳詞指,2019年8月31日下午有大批示威者在金鐘、中環、灣仔及銅鑼灣等地集結,作出堵路等非法行為,以及投擲汽油彈和襲警等暴力行為。約晚上8時10分,超過300名示威者由灣仔沿軒尼詩道前往銅鑼灣,其後佔用街道及癱瘓交通。

警員遂調派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水炮車)發出廣播,警告示威者離開不果,最後警方發射藍色水劑驅散示威者。控方第一證人、拘捕被告的警員11067與隊員到達軒尼詩道與波斯富街交界,觀察到有逾300名示威者在崇光百貨外設路障,同時亦有示威者站在軒尼詩道的電車站,向警員投擲兩枚汽油彈,警員於是上前追截。

警見被告在內4人 其中2人持點燃汽油彈擲警

警員11067到軒尼詩道中國銀行附近,在距離20米外目擊被告在內的4名示威者,他們戴着頭盔及防毒面罩,彼此靠近地站在崇光百貨外。

在4名示威者中,其中2人各自拿着一枚點燃的汽油彈擲向警員11067,他即時追截,包括被告在內的4人轉身,並與其他示威者一起逃走。警員11067與隊員最終截停被告,把他制服在地上,在8時20分被告宣布拘捕。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當時裝備包括安全頭盔、眼罩、兩個防毒面罩、過濾器、相機、一隻勞工手套及兩個口罩。

控方陳詞又指,被告在案發地點參與暴動,案發地點隨著警方驅散時,由灣仔沿軒尼詩道轉移至銅鑼灣。而被告於案發時自願身處軒尼詩道,並知悉當時情況,而夥同其他人共同犯罪,涉及最少3名或以上的人於非法集結中干犯破壞社會安寧行為,即向警方投擲汽油彈。

另外,控方指審訊將傳召5名警員證人,並會播放1小時43分鐘的片段。

案件明(10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4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