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年9月2日開學日,有網民於早上發起「港鐵超合作運動」,圖阻鐵路運作。3名男學生被指在荔枝角站阻擋列車車門關上,被控公眾妨擾罪,其中一人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3人均否認控罪,案件今(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在荔枝角站當值的港鐵站務主任王國輝供稱,有一名男子用右膊挨着車門位置,王勸他行入少許,其後男子後退回車廂。當車門正準備關上時,男子將右手伸出車門外,車門關上時夾着其右前臂,於是王一手將男子的手推回車廂內。另外,車站主管在盤問下不知有否指引寫乘客何時能按緊急制,更一度反指辯方問題「好籠統」。
被告依次為學生連俊雄(19歲)、郭嘉文(22歲)及李浩森(19歲)。3人同被控一項公眾妨擾罪,指他們於2019年9月2日,連同其他人干擾港鐵荃灣線的列車服務。連俊雄另被指同日在荔景站管有丫叉和彈珠,被控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被問及當日情況 車站主管多次稱「唔記得」
當日在荔枝角站當值的港鐵車站主管阮南通供稱,該站有兩邊月台,1號及2號月台分別往荃灣及中環。他指約早上9時05分在月台巡邏時發現列車服務受阻,兩邊月台的緊急制共被人啟動5至7次,導致列車未能正常離開,他需要重置緊急制解決,並重置了當中的3至4次。他指期間未有見到任何人需要協助,但有看到黑衣人。
控方問到他看到多少名黑衣人,阮南通稱「唔記得」,被問到當時列車延遲了多少分鐘才駛離月台,阮又指「唔肯定」,控方再問他列車何時恢復正常,阮重複表示不記得。
盤問下車站主管不知有否指引寫乘客何時能按制
代表首被告的辯方律師劉偉聰盤問指,港鐵有沒有張貼指引指示乘客在甚麼情況下才可以按緊急制,阮南通指緊急制上有標示指亂用會罰款,但不肯定有否列在甚麼情況下才能按制,辯方質疑:「你喺港鐵做咗幾耐呀?」阮則稱:「我覺得你嘅問題好籠統」。辯方再追問同一問題,惟阮沉默超過20秒後才稱:「港鐵附例有......但宜家讀唔出」,他其後指附例有寫明亂按制的罰則。阮又指,當時看到有多於10人戴上口罩,部份人穿黑色衫。
站務主任指見男子用膊頭挨車門 又伸手出門被夾
另一證人港鐵站務主任王國輝則供稱,當日收到深水埗站的消息通知,沿線有人阻礙車門,因此他在當值的荔枝角站月台觀察。他指當時見列車上有十多名穿螢光背心的人衝下車,之後往不同方向散開。他就跟着當中的某幾個人,觀察會否有事發生,當走到2號月台時,看到列車不能正常關門,而幕門頂部的其中一盞燈亮起。
當王國輝到該幕門時看到有一名穿白衫、戴帽及口罩的男子用右膊挨着車門位置,王勸他行入少許,因車門關上時有機會撞到他,在勸喻一兩次後,該男子後退回車廂。當車門正準備關上時,男子又以拿着電話的右手伸出車門外,車門關上時夾着其右前臂,於是王一手將男子的手推回車廂內。最後列車順利開走。
案件明(9日)續審。
案件編號:WKCC138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