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屯門區議會昨午開會通過修改《會議常規》,賦權予主席及工作小組召集人在無法召開實體會議時,可決定以視像方式進行會議,並決定視像會議的使用程式及會議連結。區議會主席陳樹英將去信民政事務總署,要求磋商和落實以視像會議形式開會。
今次為第四波疫情下區議會復會後,屯門區議會首次進行會議。區議會主席陳樹英提出討論以視像會議進行會議,民政處表明對視像會議有保留。屯門民政事務專員馮雅慧辯稱,總署須考慮視像會議會否影響會議的合法性,指《區議會條例》第70條定明會議法定人數,須考慮如何計算參與會議的人數、如何記錄議員在各項議程的參與,和主席須決定會議的地點和表決方式等。
馮雅慧認為,目前未有方法處理上述疑慮,所以未能支持網上會議。民主派不認同民政處的說法,李家偉提到,立法會進行視像會議十分順利,認為民政處可作參考。
曾錦榮表示,自己早已提出視像會議的可行性,更和社委會前秘書討論了三小時。他提到,主席擁有最大權力,包括能將議員和記者在視像會議中「踢走」,與會者能分享螢幕,所以不會阻礙會議進行。
羅佩麗促讓媒體「旁聽」網上會議
羅佩麗則關注媒體能否旁聽網上會議,陳樹英稱會加入作備忘。羅佩麗提到,視像會議已屬疫情下的新常態,更屬事在必行,「香港作為大都會更不應拘泥符合咩咩咩」,強調視像會議不應只研究,更是勢在必行。
本身是老師的羅佩麗,她表示老師需要迫自己在使用軟件上「迫自己」,區議會顯然有滯後情況,「你唔做一樣嘢有千萬個藉口,如果你肯做,有一萬個困難,你都會去解決,視乎你解唔解決。」
甄霈霖抽水 嘲應禁止乘坐交通工具時開會
甄霈霖發言時「抽水」,認為應加入禁止在乘坐交通工具時參加會議,不應效法工聯會郭偉強,又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同以視像會議形式,向國家主席習近平述職。
馮雅慧回應時稱,立法會的財委會、工務小組等具實權的會議仍為實體會議,只有事務委員會才召開視像會議。
陳樹英將去信總署磋商 落實執行
陳樹英表示,將會把議員提出的意見作綜合,及同時提出修訂《會議常規》,並要求民政事務專員轉交民政事務總署,「唔能夠一刀切話唔得,要明確交代邊啲會得,邊啲會唔得。」她提到,如果總署拒絕和區議會磋商,便是「司長昭之心,路人皆見」。
民主派即場修訂《會議常規》
會議及後休會十分鐘,民主派研究修訂《會議常規》。曾錦榮在休會後提出,將《會議常規》第九條,即「主席得決定會議的日期、時間及地點」改為「主席得決定會議的日期、時間及地點,亦可於無法召開實體會議時,決定以視像方式進行會議,並決定視像會議的使用程式及會議連結」,和修改《會議常規》第35條(6),即「工作小組會議召集人需決會議的日期、時間和地點」改為「工作小組會議召集人需決會議的日期、時間和地點,亦可於無法召開實體會議時,決定以視像方式進行會議,並決定視像會議的使用程式及會議連結」。
兩名民主派投棄權 潘智鍵感遺憾
動議在民主派支持下通過,建制派的蘇嘉雯同投支持。民協黃虹銘和民主黨黎駿穎投棄權票,黃虹銘認為,不應輕易和草率地修改《會議常規》。潘智鍵在表決通過後反擊,對二人的想法感到遺憾和詫異,「我對(有人認為)區議會無乜特別嘢要表決感到詫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