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去年元旦遊行遭警方腰斬,示威者轉至灣仔一帶堵路,17歲學生向水炮車車尾投擲磚頭,致8厘米長的凹陷,被捕後身上被搜出易燃液體、打火機及鎚子等物。男生去年8月承認刑事損壞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還柙兩周後獲判感化令,並賠償9900元的水炮車維修費。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未能反映罪責,要求改判男生入勞教中心。主任裁判官錢禮今日(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拒絕律政司的覆核申請,維持感化令,並批准辯方的訟費申請。
主任裁判官錢禮指,律政司於去年9月去信法庭申請覆核,排期至今年1月進行覆核聆訊,考慮到案情、求情理由、男生陳業云已還柙14天,以及已接受了5個月感化,而且感化進度報告非常正面,現時正就讀商業及管理副學士課程,學業成績表現良好,若果現階段改判阻嚇性刑罰是不恰當,故拒絕律政司的覆核申請。
現已年滿18歲的學生陳業云承認於去年1月1日,在灣仔金聯商業中心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一輛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即水炮車);以及保管一個塑膠瓶載有210毫升環己烷、甲基環己烷及19克蔗糖的有機混合物、一把美工刀、一個打火機及一個鎚子。
案件編號:ESCC3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