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我罪名係subversion(顛覆國家政權罪),個警察唔識串,要摷個電話睇國安法,我話我串俾你聽啦。由我自己講返出嚟係一個諷刺,即係連個執法者都唔識寫我嘅罪名。」何啟明說。
6/1/2021 :突襲
2021年的第六天,民協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因參加民主派初選涉嫌違犯《港區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次被捕。
警察清晨六時帶同搜查令及拘捕令到達何啟明深水埗的住所拍門,要求他立即開門,「我話等一等,佢都話唔等得,要等就爆門。」警方入屋後指他參與民主派初選,涉嫌違犯《港區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我第一下諗,我邊到顛覆咗呢?自己顛覆咗都唔知喎。」
6-7/1/2021:等了又等
何啟明以「等」概括他首次的被捕經歷。他指警方搜查他的住所超過一小時,然後將他扣上「孖葉」先押返深水埗警署,之後又押到兩個區議員辦事處搜證,直至早上十時再被押返警署,等到下午二時多才首次錄取口供,翌日下午一時再錄第二次口供,大部份時間都是等待與睡覺。「我記得1413(下午2時13分)呀嘛,律師同我講話要做一生一世㗎﹐同事後來講笑話一生一世坐監就有份。」何啟明苦笑道。
在羈留期間,何啟明起初仍「淡定」,認為自己「唔係太嚴重」,應該可以即日保釋,所以沒有太多擔憂,直至夜晚仍未有消息才「識驚」:「律師話有可能直接上court。嘩,咁就好似快必咁,冇得返出嚟㗎喎。嗰時反而諗下啲後事,辦事處屋企甚至乎個人財務。」他之後愈想愈累,不自覺便睡著。最後何啟明被扣留近36小時,在翌日晚上8時才准以三萬元保釋,同時要交出旅遊證件,並於2月10日再報到。
首個羈留夜
何啟明第一個羈留夜調到長沙灣警署的「臭格」過夜,翌日才送回到深水埗警署,「深水埗警署其實瞓唔到,佢有幾個倉,不過幾個倉都塞晒雜物。」他又指所謂的床其實只是一張石凳,領了三張毛氈便去睡覺,「一張鋪底、一張冚、一張捲埋做枕頭,好彩嗰日仲未好凍。」他稱自己不算「姿整」,只是「怕污糟」,別無他法下也只能逆來順受,「啲氈一浸味,喺張氈摸到啲粒粒,但眼不見為乾淨,唔去睇啦。」
睡覺問題尚且可忍,如廁需要又要如何解決?何啟明指蹲廁周圍都是濕淋淋的污跡,「入面唔俾著襪,都唔知踩緊啲咩。」他指自己儘量少飲少食,避免要上廁所,36個小時內只去了三次廁所,「開頭唔知,屋企人送咗個早餐嚟﹐我仲飲晒杯熱華田。」
無形的罪
何啟明與另外五、六人一同被關於羈留室內,他指同倉的被捕人士都有輪流「自介」,惟沒有人相信他的「罪狀」﹐「有個犯真係問衰咩入嚟,叫大家輪流講下。我話我衰國安法,佢問我即係咩,我話顛覆國家政權,佢之後呆咗唔識應,細細聲咁講咗句『唔想講咪算囉』。」
他指唯一明白《國安法》的,反而是一位在港17年的巴基斯坦裔人士,「佢有睇新聞,仲問我係咪嗰53個其中一個。」他更向何啟明說起政治與生活,指自己見證著香港情況愈來愈差,對繼續在香港生活感到灰心失意。
何啟明承認香港人的生活只會愈趨困難,「依家成日講融合,香港就係愈來愈似大陸,好多嘢唔做得、唔講得。呢個政權就係要香港人自己識做。」他批評政府不諳管治,從來沒有回應社會訴求,只懂往死裡打,希望藉操控及打壓得到「一班聽話嘅人」。一向能言善辯的何啟明在訪問中亦顯得小心翼翼,他坦言:「我依家同你做訪問都要好小心,可能有啲唔出得街,就算出得街都要好識表達。因為每講一句說話都會成為拉我哋嘅原因。」
談未來:係灰㗎,但一放棄就冇㗎啦
政府農曆新年後再出招,將提出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和《立法會條例》,要求區議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被問及如果不當議員的去向,自2015年起當選區議員的何啟明即貫徹其天馬行空性格,說到興高采烈:「我有諗過去uniqlo摺衫…雖然我未考到車牌,都想去做巴士司機,我想試下未做過嘅工作。」
「如果留得低喺呢一行,我會去讀書。」何啟明突然收起笑臉、認真地道。他指希望修讀法律,或任何與從政有關係的科目﹐「我睇返台灣同韓國嘅例子,好多時學生被打壓,有一部份會走去讀law,往往佢哋之後喺反抗又好、從政嘅路又好會發揮得更多。」
讀社會科學出身的他指政權愈來愈高明,會利用僭建的法律管治甚至打壓人民,「讀得成畢到業,其實就係喺呢方面去反抗,而其實呢方面需要更多人去做。」何啟明指今次被捕令他學會要更加聰明:「點樣可以巧妙地表達自己諗法,但同時又唔會成為把柄?你要同佢玩,就要用更高明嘅手法去回應。要靈巧像蛇,我自問都仲未handle到。」
前路茫茫,有人移民離開,有人默然接受。何啟明始終認為「每個崗位都應該有人堅持落去」,「係灰㗎,但我成日同人講要堅持信念,一放棄就冇㗎啦。」
記者:周頌謙
攝影:林若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