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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包圍深水埗警署、攜鐳射筆 16人否認暴動及藏武罪 明年開審

涉包圍深水埗警署、攜鐳射筆 16人否認暴動及藏武罪 明年開審

(獨媒報導)前年8月29日市民號召「遍地開花放映會」,其中深水埗警署外發生警民衝突,17人被控暴動罪,今日(29日)於區域法院提訊。16人表示不認罪,控辯雙方同意分拆成兩宗案件作審訊,分別排期至2022年7月及9月開審,各自需時35日。案中最年輕的被告14歲女生則仍需時考慮答辯意向,押後至3月16日再提訊。所有被告獲准保釋。

第一宗案件排期至2022年7月4日開審,被告為:李倩瑩(20歲)、戴家榮(41歲)、黎擎智(26歲)、姓陳男生(17歲)、彭嘉豪(18歲)、林姓男生(16歲)、林智鴻(20歲)、梁嘉諾(20歲)、梁皓天(18歲)。

第二宗案件排期至2022年9月5日,被告為:張嘉棟(21歲)、田倬行(25歲)、顧嘉杰(25歲)、冼穎聰(28歲)、姓鄺男生(17歲)、姓馬女生(16歲)、姓姚女生(16歲)。

戴家榮報稱為車房職員,田倬行、冼穎聰和梁皓天報稱無業,顧嘉杰報稱為廚師,其餘被告均為學生。

17人同被控在2019年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對出的欽洲街一帶,連同米奇雲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李倩瑩、顧嘉杰、冼穎聰和14歲女生各涉管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另被控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案件編號:DCCC423, 43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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