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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承認機場暴動 青年求情稱警不克制情緒受觸動 邱文勁失參選機會留遺憾

兩人承認機場暴動 青年求情稱警不克制情緒受觸動 邱文勁失參選機會留遺憾

(獨媒報導)去年8月13日的機場集會中,警方協助救護車駛至機場大樓外帶走一名懷疑是公安的男子,示威者欲阻擋並引發衝突,警員黃耀華一度拔槍指向人群。4男事後被起訴,其中沙田社區主任邱文勁及24歲青年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法官郭啟安今(26日)聽取兩人求情。邱文勁獲多名區議員撰寫求情信,辯方指橫跨政治光譜不同派系,被告亦已失去未來參選機會,盼法庭從輕發落,讓他早日出獄繼續參與公共事務。

沙田社區主任邱文勁(32歲)和港鐵維修員葉文亮(24歲)承認於2019年8月1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第8層離境大堂外暢航路參與暴動。兩人另被控襲擊警員黃耀華,導致他身體受傷害,葉另外被控在暢航路參與非法集結,以上控罪則存檔法庭,不予起訴,除非法庭另有命令。

辯方:邱文勁積極公共事務 獲不同派系人士支持

代表邱文勁的大律師劉偉聰求情指,邱在大學三年級時因為支持反高鐵運動而導致情緒受影響,學業追不上進度,申請轉學系不果,最終無奈申請退學。邱出來工作後,一直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包括擔任區議員助理,甚至參與選舉。劉大狀承認邱面臨的監禁刑期必定不短,他更會失去各級議會的參選機會,對於有志於公共事務的人對說,這是一個極大遺憾。

劉大狀盼法官考慮邱沒有任何喬裝或戴口罩,顯示他本來打算參與和平集會,並沒有任何預謀參與暴動行為,是次暴動歷時不長,並且發生於玻璃屋內,空間相對封閉,人群較容易受控制。

此外邱獲多名區議員撰寫求情信,劉大狀指政治光譜橫跨「和理非民主派」至「本土派」,可見邱在服務社區這段期間得道多助,人格正直,才會得到如此多人士支持和鼓勵。

辯方:教網民蒙面不代表教人借掩飾身份犯罪

控方早前呈上一段邱文勁教網民如何用tee遮掩容貌的影片,劉大狀盼法庭考慮此影片與本案無關。劉偉聰強調,該影片題為「和平示威四寶」,示威者之所以要隱藏身份,是因為在運動氣氛熱烈的時期,他們不希望僱主知道自己聲援異見人士,導致失去工作,也不想家人知道自己的政見,因為政見而家庭關係破裂是常有的事,故單純教人掩飾自己身份並不能作出有意義的推論。

郭官則表示,被告主觀上未必是教人在犯罪時掩飾身份,可是《禁蒙面法》的司法覆核上訴判詞已指出,蒙面的客觀效果是導致警方追捕犯罪者時更加困難。

劉大狀表示,明白邱在審期已訂的階段才表示認罪,不能獲得三分一刑期扣減,但強調邱是經過深思熟慮才作出這個「人生重大決定」,盼法官可盡量給予最大的認罪折扣,如四分一扣減,好讓邱早日服刑完畢後參與公共事務。

辯方:24歲青年受警方行為觸動情緒 一夜變「暴徒」

代表葉文亮的大律師王國豪求情指,葉自小在單親家庭長大,患有抑鬱症、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症和亞氏保加症候群,家人、僱主和朋友撰寫的求情信稱讚他心地善良、樂於助人。葉從小到大對火車有熱愛,大專畢業後如願加入鐵路公司工作,可是機場事件後,「一夜之間,一個有為的年青人,變成一個暴徒。」

王大狀續指,葉本來只想到機場聲援異見人士,並沒有打算使用暴力,有可能是警方一時不夠克制,推跌了一名細小的女子,刺激到群眾的情緒,也觸動到葉的情緒,在一時衝動下,做出與性格不符的行為,包括用電筒打警員黃耀華及推了他一下,即使葉此前沒有案底,但首次提堂之後不獲准保釋,至今還柙了494天。

王大狀補充,由於疫情和葉還柙的關係,與他會面變得困難,直至去年11月才得到認罪的指示,並在12月通知法庭,盼官考慮被告沒有浪費到法庭的時間,能從輕發落,讓被告得到懲罰之餘,也讓他的家人「知道還有希望」。

同案另兩名被告高穎康(25歲)及麥幸雄(24歲)否認非法集結罪,審訊未完,郭官表示須待裁決後才能安排判刑日子。官先索取葉文亮的精神科報告,兩人繼續還柙候判。散庭後,旁聽者向邱文勁大叫:「椰子撐住!」沙田區議會副主席黃學禮、東區區議員韋少力、社工陳虹秀等亦有來旁聽。

案件編號:DCCC81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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