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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7月包圍屯門警署案 許智峯宣布流亡後缺席聆訊 法庭發出拘捕令

前年7月包圍屯門警署案 許智峯宣布流亡後缺席聆訊 法庭發出拘捕令

(獨媒報導)前年7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有市民疑因拍攝示威者大頭照而遭刪除手機資料,民主黨時任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及林卓廷當日疑在場調停。2人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等罪 ,同案一名網媒記者及一名社工則被控非法集結等罪,案件今日(26日)在區域法院提訊。許智峯於去年12月3日宣布流亡,今日缺席聆訊,法官應控方要求發出拘捕令,保釋金是否充公則稍後再作決定。同案另一被告需時申請法援,案件押後至3月23日再訊,3名被告獲准保釋。

散庭後,多名記者在法院大樓外採訪林卓廷發言,約10名警察到場要求沒有持記者證的人離開,否則會以限聚令票控。一名便衣女警在沒有出示委任證的情況下,故意在記者採訪工作期間,多番要求包括《獨媒》在內的數名記者出示記者證,造成滋擾。

4名被告分別為:林卓廷(43歲,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38歲,前立法會議員)、曾焌熙(28歲,廚師)及鍾凱研(39歲,社工)。

林卓廷、許智峯及曾焌熙被控於去年7月6日在屯門警署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煽惑、誘使或指示X刪除任何儲存於其手提電話內的數碼內容,而當中顯示了一些可能於當日或之前干犯刑事罪行的示威者的臉部外觀。曾焌熙另被控同日同地參與非法集結。

許智峯另與社工鍾凱研被控一項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及一項刑事損壞罪,2人被控於同日同地取用一部電腦,即X的一部紅米note 6手提電話,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以及在同日同地摧毀或損壞屬於X的財產,即於去年7月1日拍攝並儲存於一部紅米note 6手提電話內有關立法會外示威情況的視頻片段。

案件編號:DCCC95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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