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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難做 收緊免遣返聲請

好人難做 收緊免遣返聲請

終審法院在2011和2012年,就兩宗相關的司法覆核案作出判決後,入境處於2014年和2015年所接獲的新免遣返聲請數目,升至之前數年的四倍。截至2016年初,在統一審核 機制下,尚待入境處作出決定的聲請有逾11,000宗。有鑒於此,政府當局於 2016年就處理免遣返聲請的策略展開全面檢討 。

截至2020年10月31日,仍約有1,700名聲請人就入境處的決定提出的上訴,尚待上訴委員會作出決定。此外,根據司法機構政務處提供的資料,截至2020年2月28日,聲請被拒者提出司法覆核的數目約5,500宗。相關申請司法覆核的許可申請數目預計會進一步增加 ,令各級法院百上加斤,嚴重阻延法院處理其他案件和司法工作。總共約13,000 名尚待處理聲請/上訴的聲請人已滯留香港多月,某些個案甚至已滯留超過十年。每年有關處理免遣返聲請的公共開支總額約為HKD$11億元。

《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於2020年12月4 日刊登憲報,並在2020年12月16日的立法會會議上首讀。主要目的是提高入境處審核酷刑聲請及上訴委員會處理上訴的效率,並增強入境處在處理個案及採取執法行動方面的能力。

為提高入境處的遣送效率,政府當局正考慮在《條例》中加入條文,訂明即使聲請被拒人士已經申請司法覆核或法律援助,入境處仍然可以將他們遣離香港。這項安排雖然會令司法覆核變得沒有意義,但是很多聲請人來港的目的,是非法受僱工作或領取政府 提供的人道援助。大量免遣返聲請人滯留香港,所衍生的問題如得不到有效處理,會令社會產生怨氣。其實2017年至今與免遣返聲請相關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而言,法庭已拒絕當中98%的申請。

此外,為了香港的治安著想,在香港被裁定干犯罪行的聲請人應立即遣送離港。 若聲請人在審核程序開始前潛逃或失去聯絡,其聲請應該被視為自動撤回。 香港的納稅人沒有義務,為沒有現身的聲請人埋單。

人道主義是理想,但現實上,希望「六億神州盡堯舜」,人人都是這麼偉大的願望,只是不切實際的幻想。1970-2000年間,香港作為第一收容港,接收了20萬名越南難民,已算是盡了國際社會一份子的義務。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欠下香港HKD$12億的債項,最終成為了壞帳。香港不過彈丸之地,蕞爾小島,近年已是自身難保,實在難以再承擔這些黑市居民帶來的負擔。加上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太多人恩將仇報,沒有飯吃的時候來求人救命, 結果自己富強起來之後,財大氣粗,橫行霸道,甚至竄改歷史,把黑說成白,白說成黑, 怪責、欺負起昔人的救命恩人來。因此,好人難做。香港人可以做的,是忘記背後,努力搵錢,自求多福。拯救世界的大業,還是交給繁榮、富強的國家去做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