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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務員工會簽聲明後可留任? 聶德權:點處理係佢哋自己嘅事

新公務員工會簽聲明後可留任? 聶德權:點處理係佢哋自己嘅事

(獨媒報導)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下午召開記者會,宣佈第二輪指定檢疫酒店措施,惟遭多名記者追問公務員宣誓安排。 聶德權多次避答會否追究新公務員工會,以及工會成員簽署聲明後可否繼續任職,僅指「工會本身點處理係佢哋自己嘅事情」。他強調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照計就應該唔困難嘅」,「因為由加入政府一刻理應係盡忠職守,對特區政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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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答追究新公務員工會 聶德權:簽聲明照計唔困難

《香港電台》率先「突襲」,詢問新公務員工會的主席及理事是否不可能透過簽署聲明留任、局方是否有工會的名單,以及公務員在甚麼情況下才可表達政策意見。

聶德權與新聞主任對望後才回答,指公務員本身有「市民身份」,言論及表達自由均受《基本法》保障,但又指因為同時有公務員身份,需考慮公開言行與身份有否構成衝突,難以一一細說具體情境。

他又指「工會本身點處理係佢哋自己嘅事情」,強調現時要求只是邀請現職公務員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照計就應該唔困難嘅,因為由加入政府一刻理應係盡忠職守,對特區政府負責。」

「離隊」公務員需提供拒簽原因

《Now新聞》之後亦加入,追問政府趕急要求公務員宣誓及簽署聲明的原因,以及會否追究新公務員工會曾發起的示威行動。

聶德權強調「工作唔係急」,指去年7月已向立法會育提交研究結果及建議,去年10月亦已規定新入職公務員須宣誓或簽署聲明,強調整個推行是「有秩序」。

他形容簽署聲明是「公開的確認同承諾」,又表明如公務員拒簽需提供原因,亦會以《公務人員(管理)命令》機制處理個案,「讓公務員可以離開公務員隊伍」。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之後亦須簽聲明

聶德權又指公務員如在簽署聲明後,有違反誓言的不當言行,則會按紀律程序跟進個案,局方在考慮懲處時會一併考慮涉事者是否曾簽署聲明。他又指,政府在處理現職公務員後,將會著手安排非公務員合約的僱員簽署聲明,「佢哋都係直接同政府有僱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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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則重提今早的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指聶德權稱公務員不應隨便接受「反華媒體」訪問,詢政府是否已有相關名單。

聶德權指當時的回覆是針對議員引述的問題,並著記者不要誤會,「如果一個公務員以公務員身份,公開地去做一個自己都話係反華媒體嘅訪問。呢個有冇問題呢?個問題本身都好清晰」。他說畢後即馬上離去。

第二輪指定檢疫酒店 不足三成房價500元以下

第一輪36間指定檢疫酒店於去年12月22日開始運作,累計共有9,600人入住,入住率約六成。政府於本月5日已向2,000間酒店發出邀請申請第二輪指定酒店計劃,並收到70個申請。

新一輪計劃將於2月20日開始,為期2個月,參與酒店維持在36間,當中有4間酒店退出,分別是西營盤頤庭酒店、九龍城奧斯酒店、香港仔奧華行旅及尖沙咀帝樂文娜公館。另有4間酒店新加入,分別為觀塘愛得甫酒店、南區奧華時尚精品酒店、荃灣遠東絲麗酒店及油麻地海景絲麗酒店。

聶德權指,第二輛輪計劃的房間數目由12,000間調低至10,000間,當中8,500間的平均每日房價為1,000元以下;每日房價500元以下的房間則有約2,800間,佔總供應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