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水埗主教山配水庫清拆工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而叫停。政府不時強調保育及活化舊建築,但如此宏偉而具特色的羅馬式水庫,竟在古蹟辦的所謂評級中未有受到保育,不少社會人士都認為應檢討現時的保育及活化舊建築政策及程序。
今次事件表面上大團圓結局,古蹟辦道歉、特首表示會保育;但若非網民瘋傳致群情洶湧,相信這座過百年歷史古建築早已不在,正如媒體報道有兩座逾百年歷史、同樣是古羅馬式建築風格的水庫就已於多年前拆卸。其實若將這些水庫改造並賦予新用途、融入社區,可帶來更長遠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可惜香港古物保育及活化政策缺乏全盤規劃,例如一直未有文化部之類的部門,去推動相關政策及作跨部門統籌,而古蹟辦只是顧問性質,但除非是政府物業或法定古蹟,否則即使獲評為一級歷史建築,古諮會也沒權力強制保留。鄰近地區例如新加坡及台灣,在這方面就較香港成熟得多。
台灣政府將不少古蹟活化成博物館、藝術館等,例如日治時期的台灣總督府,就在1999年改為國立台灣博物館。1920年的「建成小學」舊址,於2001就化身成台北當代藝術館。台灣文化部鼓勵地方政府,提出規劃城市空間治理及地方發展時,要融入文化治理思維,主動系統性保存各類文化資產,「讓歷史文化記憶與當代生活重新結合」。文化部更於全台成立古蹟歷史建築五大分區專業服務中心,強化協助管理單位落實日常管理維護工作。
至於新加坡的保育政策及機制與香港較相似,都是將歷史建築分為兩類,新加坡的國家級古蹟受到法律保障,不可隨便清拆,如同香港的法定古蹟。但新加坡設社區重建法,透過全盤規劃,將整個社區作保育。例如整個唐樓舊建築群,確保整區歷史氛圍得以保留。唐樓上層仍可居住,下層則可開設具特色或有藝術成分店舖等,不少更成為旅遊熱點。
反觀香港則只是以一幢幢建築物去評級,像皇后碼頭、終審法院、皇后像廣場、大會堂等一帶具前殖民地重要歷史意義的地段,卻有不同遭遇;拆卸皇后碼頭令整個殖民地總督登陸儀式的歷史變得支離破碎,不知當時主事的發展局局長是有心還是無意。
談回是次保育水庫,港府短期而言,應審視全港仍存在的地下羅馬式水庫,並作活化保育;有建築界人士就建議為保留歷史氛圍,可活化為類似台北的地下街,台北最長的地下街超過 800 米長,足以容納逾 180 間商鋪。政府可由相關部門邀請學者提供更多活化建議,再作諮詢及挑選。長遠而言,則應參考台灣設立文化部,以加快效率,專責推動活化及保育舊建築,亦可為本港社區增添活力及旅遊景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