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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廖子文回港後首押上庭應訊 續還柙 點頭回應旁聽者打招呼

【12港人】廖子文回港後首押上庭應訊 續還柙 點頭回應旁聽者打招呼

(獨媒報導)12港人去年涉乘快艇偷渡至台灣,被中國警方截獲,扣留於鹽田看守所逾4個月後,其中10名成年人在內地法院上月底宣判,兩名未成年人黃臨福和廖子文則不被起訴,移交香港警方。廖子文完成兩周的強制檢疫後,今(14日)被解往區域法院提堂。他需時申請法援,案件押後至3月2日再提訊,他沒有保釋申請,保釋金3,000元亦被充公,須繼續還柙。

18歲的廖子文被押往犯人欄後,大部份時間均望向旁聽席,對著向他揮手的市民微微點頭示意,精神不錯。法官高勁修表示,因為他早前沒有如期出席法庭聆訊,須充公3,000元保釋金,及撤銷擔保。廖聽聞後,以響亮的聲線回答:「清楚。」一直協助12港人家屬的鄒家成亦有到庭旁聽。散庭後,旁聽人士向廖大叫:「加油!」、「撐住!」

廖子文於去年8月起被扣留內地,缺席9月的法庭聆訊,被法庭下令撤銷擔保及發出拘捕令。廖與黃臨福於12月30日從內地被移交至香港警方,由於須進行強制隔離檢疫,直至今日才被押解上法庭應訊。

廖子文面對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及一項交替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在香港島,串謀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以及意圖藉摧毀或損壞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交替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275至277號一個單位,保管或控制一個塞有一個手指套的玻璃樽、21個玻璃樽(大部份載有多枚大頭針)、408毫升異丙醇、750毫升乙醇、4.07升汽油、230毫升打火機油、糖、量杯等。

案件編號:DCCC 32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