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圖:沙田社區主任邱文勁)
(獨媒報導)去年8月13日的機場集會中,一名內地男子被懷疑是公安身份,遭示威者圍困多個小時。至晚上,該男子報稱身體不適,包括黃耀華在內的警察協助救護車駛至機場大樓外帶走他,示威者欲阻擋並引發衝突,黃一度拔槍指向人群。4男事後被起訴,其中沙田社區主任邱文勁及24歲青年今日(1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另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存檔法庭,不予起訴。兩人還柙候判,將於本月26日求情。同案另外兩名青年則否認非法集結罪,今日起審訊10天。
兩青年否認非法集結罪受審
廚師高穎康(25歲)及清潔工人麥幸雄(24歲)否認一項非法集結控罪,將進行審訊,預計需時10天。控罪指他們2019年8月1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第8層離境大堂外暢航路,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駐守東涌消防局的救護車主管杜國康供稱,8月13日晚上9時許到達機場,欲接走一名傷者,至9時20分,杜在離境大堂內找到該傷者,經初步診斷後,認為須送往醫院急症室。杜供稱,將傷者移送往救護車需時1.5小時,「因為有好多其他人圍住我哋,進退都有啲困難」,杜稱在場者「叫我哋走,但唔俾個病人走」,擾攘至晚上11時02分,救護車才能駛離機場。案件明日續審。
兩人承認暴動罪 即時還柙
沙田社區主任邱文勁(32歲)和港鐵維修員葉文亮(24歲)則承認暴動罪。兩人被控的另一項襲擊致身體傷害罪,以及葉另外的一項非法集結罪,則存檔法庭,不予起訴,除非法庭另有命令。兩人的求情押後至1月26日,並待不認罪的兩名被告審訊後才作判刑,期間須還柙看管。
控罪指兩人於2019年8月1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第8層離境大堂外暢航路參與暴動,以及襲擊警員黃耀華,導致他身體受傷害。
案情指,2019年8月13日下午起,數百名示威者在機場離境大堂進行示威活動,至晚上11時,警方乘坐運輸車和便裝車到場,協助救護人員護送傷者送往醫院。約20示威者將大量行李車搬至警車前,致行車道堵塞。
影片拍得葉文亮手持電筒向警車的司機位照射,其附近的人士則將物件擲在該輛車的前輪。葉其後步往停泊在後方的警車,繼續用電筒照射車身,葉離開車群後,其他示威者向車身拳打腳踢,導致警車損毀。
警員黃耀華與同僚下車後,黃遭一名不知名男子用鐳射強光照射,於是上前追截,進入離境大堂範圍後,黃捉住了一名人士,對方轉身時卻發現是一名女子。此時黃開始遭10名示威者包圍及推撞,有人從他身上搶走警棍並用以擊打他。
影片拍得邱文勁推了黃兩下,雙手握著並試圖搶走黃的圓盾,向黃大聲叫喊,又試圖將行李車推向黃。葉文亮則被拍得用手電筒擊打黃,又推了黃一下。黃見在場仍有其他示威者,安全受威脅,便拔出手槍擺出警告姿勢,示威者遂散開。在同袍的協助下,黃於11時13分離開現場。
黃右陰囊位置有觸痛及腫脹,頭部有觸痛及發紅,前臂、膝頭及背部有擦傷。黃獲發一個月病假,現已恢復職務。
邱於2019年8月29日被捕,8月31日被帶上法庭提堂。葉則於9月16日被捕並帶上法庭,提堂後不獲准保釋,還柙至今。
案件編號:DCCC 814/2019、DCCC 27、2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