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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啟思:如果沒有司法獨立,香港將一無所有

戴啟思:如果沒有司法獨立,香港將一無所有

(獨媒報導)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下午在終審法院進行,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戴啟思發表講話,重申司法獨立和律師的獨立均為法治下不可或缺的要素,「司法獨立是一件瑰寶,如果沒有司法獨立,香港將一無所有,人民亦將離它而去。」

戴啟思認為,行政及立法機關不可篡奪司法機構的權力,包括不能建議法院在處理特定或某一類案件中如何行使權力。他又「特別提到」,指除了人大常委會擁有釋法權外,終審法院的判決為最終裁決,任何人和機構都必須遵守裁決。

「假如沒有擁有獨立思想的律師,將沒有擁有獨立思想的法官」

在前年反送中運動中,超過一萬人被拘捕,法官的裁決備受質疑。戴啟思三申五令表示,法官應從獨立、不受任何方式從屬於政府行政機關的法律專業中招募,「假如沒有擁有獨立思想的律師,將沒有擁有獨立思想的法官。」

戴啟思提到,大律師應要勇於抗辯,包括在必要時勇於發話,而在接到不受歡迎的案件時,應頑強地堅持下去,不應受到其他人或客戶的負面意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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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批評驅使公會發聲 如合理能生有益影響

對於法官裁決遭受批評,戴啟思認為傳媒的批評,正是驅使大律師公會發聲的原因,指批評完全合理的話,會有一些有益的影響。他亦同時表示,如果批評只是單純因為不符合政治或道德議程,便是無理及毒藥,並會破壞市民對司法機構的信心,「這樣的抨擊係卑劣,因為佢哋知道法官係無法回應。」

在演說中,戴啟思用了頗長的篇幅講述外界對法官的抨擊,認為律政司司長應「做返啲嘢」,並要接受人民有權批評法官。他指出,社會無理指責法官在政治上偏頗、不稱職或不實時,會損害司法機構,更會令工作在執行上遭到削弱。

有感而發嘆今不如昔

戴啟思在結語中有感而發,指在2005至2007年任公會主席時,不用發表言論回應公眾對法庭或法官的毫無理據的攻擊;但過去一年卻發表了十多篇相關聲明。他呼籲外界必須明智以對,即對司法機構作不知廉恥的攻擊為無濟於事,再次強調維持司法獨立,正是對法律作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