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每年1月會按甲類消費物價指數變動,調整區議員薪津,來年區議員及區議會正副主席的月薪將減少70至140元不等。油尖旺區議員林兆彬稱不介意減薪,但指立法會議員和特首應一同減薪;葵青區議員王必敏則指,營運開支包括議辦租金、議助薪酬等,本身的津貼已不足夠,再遭扣減的做法不妥。
區議員月薪減70元 區議會主席減140元
民政事務總署向區議員發信指,按立法會財委會以往的決定,政府每年1月會按甲類消費物價指數變動,調整區議員的酬金、營運開支償還款額、雜項開支津貼等;去年11月的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按年跌0.2%,故區議員由每月$5,070元,下降至每月35,000元,即每月減薪70元;區議會副主席由每月70,140元,下降至每月70,000元,即每月減薪140元;區議會副主席則由每月52,610元,下降至每月52,500元,即每月減薪110元。
林兆彬:特首和立法會議員應一同減薪
油尖旺區議員林兆彬認為,是次減薪是根據物價指數作調整,指每月減70元的影響不大,相信非故意打壓區議員。不過,他質疑只有區議員減薪,特首和立法會議員無須減薪的情況並不合理:「林鄭減咗人工未啊?要減就一齊減!」葵青區議員王必敏亦斥林鄭不應獲取薪金:「林鄭點解仲收人工,佢搞成香港咁!」
營運開支津貼同遭扣減 王必敏:租金津貼應另外計算
此外,區議員的營運開支償還款額同遭扣減,由每年555,540元減至554,424元, 即每年減少1,116元;具多重議員身份的區議員,每年的營運開支償還款額亦由370,356元減至369,612元,即每年減少744元。
王必敏指,除了服務市民的費用外,營運開支還包括辦事處租金和議員助理薪酬,但每名議員的辦事處租金均不同,不少議員無法租用公共屋邨的單位,只能租用較貴的私人樓宇單位作辦事處,單是租金已佔營運開支的三分一。她認為,現時的營運開支償還款本已不足,不應再作扣減,而且把租金、議員助理的薪金納入營運開支內的做法非常不公平,應分開計算。林兆彬亦認為,政府應研究和調整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粗略估計要提升至100萬才足夠。
雜項開支津貼微跌 僅得醫療津貼額上升
雜項開支津貼方面,只擔任區議員者由每月7,940元減至7,920元, 即每月減少20元;具多重議員身份者由每月5,290元減至5,280元,即每月減少10元;區議員會主席酬酢開支償還款額則由每年39,230元減至39,150元,即每年減少80元。
在多項酬津調整中,只有醫療津貼的金額上升,由每年35,180元上升至35,810元, 即每年增加630元。開設及結束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外訪撥款及任滿酬金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