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偉國(時事評論員)
2021年1月1日,只能夠完成第一個五年合約便以「退休」為理由離任的香港浸會大學第五任校長錢大康,臨走前送給同事兩份「大禮」:在新冠肺炎又稱武漢肺炎導致失業率高企兼大學無財政困難期間,印務部的九名員工以所謂「印務數碼化」及「外判」為理由遣散之餘,遣散費要被強積金對沖。同時,另一邊額外招聘法律經理。另人不禁懷疑是否因為領導層近年不斷犯錯而引起法律糾紛,以為請一個法律經理教領導層走法律罅就可以為所欲為,無法無天;當領導層犯錯要用法律解決的時候,當然可以用大學的錢去打官司之餘,請咗法律經理之後,要經律師行出信回應指控的錢都可以慳翻。
相反,對於服務各學術及行政部門同事的印務部員工,比較對領導層更有的法律經理,在領導層眼中是沒有利用價值;他們更可以隨時被撤換及淘汰──一間講求公義及仁愛的基督教大學,選擇不與同事共渡時艱之餘,還不斷用語言僞術落井下石,做成對受影響同事多重的傷害之餘,對於在校的基層教職員(不是既得利益者)來說,真是「寒天飲雪水,點滴在心頭」。
錢大康在「全球大學電影獎2020」頒獎禮裡更自誇自己每日都會在辦公室觀看幾小時Netflix,但對於社工系邵家臻不獲續約,卻選擇不處理、扮私隱及老屈表現不佳回應。他明白既然要離任,乜都唔做無人迫到佢;私隱為理由正是萬能遮醜布,領導層(甚至是一個人)的討論及決定背後的理由是不可告人的秘密;表現不佳作為污名化當事人必用的手段,然後又以私隱為理由扮欲言又止:一個在大學工作受到學生,加上學院及學系每年的表現評估正面肯定的老師,會突然因為「表現不佳」而被迫離職,那麼一些表現更不濟的教職員,卻因為「識人好過識字」,既然可以為他提出很多「理由」留任升職兼得到實缺,在大學洗腦式宣傳「追求優/卓越」的口號下更是荒謬可笑了,大學體制及道德的腐敗,就是如此。
然後在離任前一個星期,繼續借媒體及電郵給舊生大發偉論,似乎好希望其他人記得他,甚至對林鄭政權的進楝,成立「真相委員會」。我想作為浸會人,無謂是舊生、前教員、前工會主席及前民選校董的身份批判思考整件事,「真相委員會」更適合用來調查錢大康在位期間,包括邵家臻、生物系的王凱峰及筆者不獲續約事件背後的真正因素,包括為什麼學系主任對前事教職員的評估報告會變成廢紙?學院的教職員升遷委員成員用以哪些資料來討論及決定同事的升遷,還是單純以主觀的喜惡來決定?大學升遷委員會又有否全面參考外面專家學者的意見作為考慮的依據?還是故意迴避或以斷章取義的手段選擇性採納這些學術專業的意見?最重要的是,最後的決定權落在委員會校長不能因個人的喜惡而否決?還是校長一個人用不可告人的方式來決定?
此外,可能錢大康近日多睇Netflix電影變得創意及想像力十足,又或者想證明自己既有智慧又有幽默感,他對林鄭政權的公開要求,等同於要求納粹德國的希特拉調查猶太人大屠殺,又或者要求以故的日皇裕仁調查南京大屠殺一樣,實際上對自2019年以來因運動而受到傷害的學生及市民的傷口裡灑盬。
近日一間自稱係香港人的航空公司國泰航空,因為大幅度裁員導致連遣散費都唔夠賠畀離職的員工;然後被人恥笑咁大間公司冇咁多錢就唔好炒哂D員工。同樣道理,一間大學的領導層為咗請法律經理而炒九個有能力有用的同事,咁又代表乜嘢?作為一個有能力的領導,做事光明磊落而不是支吾以對,甚至閃爍其詞是基本態度;否則,一個年薪高過林鄭月娥的校長,咁的工作態度,冇能用就唔好學人做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