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就「廢物分類回收桶的管理和回收桶計劃的執行成效」意見書

就「廢物分類回收桶的管理和回收桶計劃的執行成效」意見書

感謝申訴專員就「廢物分類回收桶的管理和回收桶計劃的執行成效」進行主動調查,我等意見如下:

一)市民對「三色桶」信心盡失

「廢物分類回收桶」設立多年來,負面新聞不絕,包括多次被拍到回收物被運往堆填區。此外,「回收桶」管理欠理想,經常有其他垃圾混入,管理「三色桶」的部門,亦未與其他部門協調,例如安排放置垃圾桶於「三色桶」旁,令即便「貪方便」的市民,亦可選擇將垃圾放入垃圾桶。

我等多年來於區內自行與環保團體合作,設立「不是垃圾站」,自行收集回收物並自費運往回收商,反映理想。由此可見,市民並非不願意分類回收,而是對「三色桶」信心盡失。

二)教育工作欠理想

多年以來,政府未有就乾淨回收以及如何分類回收深入教育市民,市民對如何回收認識不足,直接影響「三色桶」成效,例如市民將未清潔的回收物品,或無法回收的物品放入「三色桶」,結果令回收成效大打折扣。

三)外判制度不利回收

食環署及環境署,均就回收「三色桶」服務作分區外判,此制度不利於推行回收。外判制度在初期以價低者得,亦未有就推廣回收或回收指標設立清晰及明確的準則,結果外判商只視為另類垃圾收集服務,以極有限資源及人手去處理全港「三色桶」服務。

環保回收如需成功,必需與在地社區結合及溝通。參考全港各區「不是垃圾站」及屋苑回收經驗,皆是依靠小區居民合作,並配合大量教育工作。設置「三色桶」的地點,亦必需配合居民需要,而社區亦不會因為出現「三色桶」,環保回收工作便會自然推動,必需配合其他推廣工作。

政府不應以行政方便,將「三色桶」以五大區形式外判,結果只會令「三色桶」「離地」,浪費公帑。

四)資訊不足

目前「三色桶」計劃提供的資訊不足,包括每年收集到的回收物、有多少桶內的物品被棄置到堆填區等,並在「三色桶」上公布。此外,「三色桶」亦欠缺其他語言的資訊。以灣仔區為例,假日有不少外傭聚集,惟他們未能十分明白「三色桶」的功能,令回收效能大打折扣。

五)環保部門拒絕與區議會溝通

負責環保回收的部門,一直未有固定派出代表到區議會溝通。我等在新一屆曾多次邀請環保署派員出席,共商環保回收措施,惟署方一直拒絕,只以書面回覆。如上段所言,環保回收措施包括「三色桶」及「綠在區區」等,必需與社區包括區議會緊密合作,方有成功機會,惟署方的拒絕溝通態度,令人失望。

我等提出三項具體建議:

一)垃圾收集及環保回收政策,分置於食環署及環保署,然而垃圾及可回收物,兩者並非截然二分,減少垃圾的同時,必需同時推動環保回收,「三色桶」與垃圾桶屬互動關係。食環署在元朗洪水橋設置的新垃圾站,設有環保回收中心及部分減廢設施,惟署方仍只視為試行。我等曾建議食環署在更新區內垃圾站及公廁的同時,設置環保回收設施,惟食環署稱在目前制度上難以推行。兩署目前只有分工,未見合作,必需全面檢討。

二)目前環保署在各區推動「綠在區區」,在小區設置便利回收點,並在區內固定設置街站收取回收物。此政策與「三色桶」互為矛盾,「三色桶」原意是市民自行分類,但多年實行以來已證明不可行,故環保署推出「綠在區區」便利回收點「取代」,參考的正是近年大獲成功的市民自發「不是垃圾站」。我等認為今日是合適時候,全面檢視「三色桶」及「綠在區區」工作。

三)環保署與區議會、社區居民、屋苑及其他團體保持良好溝通,以區議會小區為單位,設立社區溝通小組,協調區內環保回收政策,包括在小區設置回收中心或目前「綠在區區」的回收便利點、協助區內屋苑設立回收系統,及與居民共商「三色桶」、舊衣回收箱、玻璃回收桶、廢舊電器回收桶的位置,甚或引入其他有利回收減廢的設施如廚餘機,令環保回收達致最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