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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鹽田法院「擇期宣判」 或無限期拖延 家屬促盡快判決

【12港人】鹽田法院「擇期宣判」 或無限期拖延 家屬促盡快判決

(獨媒報導)涉嫌偷越邊境的「12港人」,其中10名被告今午2時半在深圳鹽田法院審訊,法院傍晚發表通報指案件將擇期宣判。家屬晚上召開記者會,荃灣區議員岑敖暉指根據內地法律,擇期宣判可以等候長達1年。家屬則表示12港人早前已接受認罪及刑期安排,要求當局停止拖延宣判,讓家屬可以盡早會見被告。

岑敖暉
荃灣區議員岑敖暉

擇期宣判可長達一年 官派律師曾稱已接受刑期

岑敖暉表示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擇期宣判的期限可長達1年,鄧棨然及喬映瑜所涉嫌的罪行更可被判刑2至7年,拖延宣判日期代表他們可能長達數年都不知道刑期,而家屬只能在宣判後才能探訪他們,「一日唔宣判,一日家屬都不能探訪」。

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指,家屬早前與官派律師聯絡時,部分曾明言當事人會認罪認罰,接受檢察方提出的建議刑期,不需要擇日宣判。朱凱廸斥中央以政治手段拖延,令12港人處於被扣留狀態,不讓家屬探訪。

黃偉然媽媽
黃偉然母親

家屬要求會見及盡快判刑 黃偉然母親:我淨係想見我個仔

黃偉然母親指自己唯一訴求就是希望見到兒子一面,「我淨係想見我個仔」,「你(鹽田法院)唔判我就見唔到」。

李子賢母親亦指出12港人早前已決定認罪認罰,不理解當局為何要拖延宣判,「如果要玩就玩大人啦,唔好玩啲小朋友啦,佢哋都坐咗4個月啦」。李子賢母親表示,若當局允許家屬旁聽宣判結果,她會到內地聽審。惟她希望當局確保家屬到內地後能會見當事人,「唔好要我摸門釘」。

鄧桀然胞弟弟亦對庭審感到失望,認為結果顯示距離刑期宣判是無了期,家屬仍未能探訪,案件沒有任何進展。

深圳鹽田法院於傍晚6時半發通報指,今日開庭審理12港人中10人的案件,將擇期宣判。今午提控的10名港人,分別是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的鄧棨然及喬映瑜,涉嫌偷越邊境的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及郭子麟等8人。黃臨福及廖子文則因未成年,將擇日舉行不公開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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