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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年否認去年8.24觀塘遊行後非法集結 警員:女被告欲爬石壆離開

3青年否認去年8.24觀塘遊行後非法集結 警員:女被告欲爬石壆離開

(獨媒報導)去年8月24日「反智慧燈柱」觀塘遊行後,示威者轉至九龍多區堵路示威,3名青年被指在黃大仙龍翔道馬路上參與非法集結,案件今日(2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兩名分別拘捕第一和第二被告的警員供稱,在警方防線推進期間,目睹各人身處於馬路與行人路之間的石壆旁,遂上前制服並拘捕。其中首被告男學生一直身處於行人路的一方。

柯俊偉(22歲)、陳可兒(22歲)及梅哲朗(19歲)否認於去年8月24日在黃大仙豪園第二座至黃大仙廟對開的一段龍翔道東行線,與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梅另否認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督察林泰金供稱,當日兼任水警總區防暴第二梯隊指揮官,奉命到現場處理非法集結。他到達黃大仙龍翔道豪苑對出的東行線馬路,與同袍設立防線,目睹前方有大批身穿黑色衣褲、戴頭盔和防毒面具的人士,亦有路障,導致交通完全阻塞。林督察稱,該些人士叫囂、用鐳射激光照射警方,遂發出口頭警告,要求在場人士離開,否則會進行掃蕩及拘捕行動。林稱,當警方防線開始推進時,人群陸續向相反方向離開,林目睹有隊員衝前準備作拘捕,後來目睹警長1344與一名人士追逐糾纏,便協助他制服該名人士,之後繼續向前推進。

在辯方律師的盤問下,林督察確認,當日在現場不肯定是誰人叫囂。

警員:見首被告站石壆旁 遂上前制服

警員梁政能供稱,當日目睹數個人從示威人群走出來向警方方向投擲雜物,他與同隊成員在行人路上推進,「由於行人路上在很多記者,所以我哋在記者之間穿插。」期間他目睹首被告柯俊偉在行人路跑向黃大仙港鐵站,之後折返並跑向警方防線方向,越過梁警員,跑向分隔著行人路與馬路的石壆。

梁警員稱,目睹柯俊偉站在石壆旁,向著馬路伸出雙手至肩膀水平,並大叫,梁遂上前用雙手摟著柯的上半身,由於柯掙扎,兩人雙雙跌倒在行人路地上,梁隨即用膠索帶鎖起柯的雙手,其後宣布拘捕。梁稱,柯當時身穿黑色短袖衫、牛仔褲、戴防毒面具、護目鏡、鴨舌帽及手套。

代表柯的大律師劉偉聰指出,柯並不是雙手伸出,而僅僅是伸出右手。梁警員表示不同意。

警員:女被告欲爬石壆離開

警員徐慶輝供稱,在黃大仙港鐵站E出口看到身穿黑色上衣、黑色窄身褲、揹黑色背囊、戴護目鏡和防毒面罩的次被告陳可兒,迅速地望向徐的方向一眼,然後走向馬路與行人路之間的石壆,打算爬上去往行人路離開。

徐警員見狀立刻大叫:「警察,咪郁!」並捉住陳的左手,陳掙扎欲甩開徐的手,最終跌回落馬路上。徐警員隨即按住陳的左肩膀和左手,然後脫去她的眼罩和面罩,把她帶到燈柱旁宣布拘捕,其後鎖上膠手銬並交給偵緝警員3439處理,期間女警長4966從旁協助。

審訊明日續。

案件編號:ESCC7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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