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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蒙面法》政府終極勝訴 長毛:司法機構不再是保障港人權利的「把關人」

《禁蒙面法》政府終極勝訴  長毛:司法機構不再是保障港人權利的「把關人」

(獨媒報導)政府去年10月引用《緊急條例》訂立《禁蒙面法》,24名民主派人士提出司法覆核,質疑《緊急條例》及《禁蒙面法》的合法性與合憲性。案件原於上訴庭中部份取得勝訴,惟政府代表方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今天駁回民主派上訴,裁定政府的上訴得直。24名民主派人士並須向政府一方支付終審聆訊訟費,社民連梁國雄稱對結果感失望,指司法機構已不能成為保障港人權利的「把關人」。

長毛稱對結果失望 何俊仁批終院判詞荒謬

梁國雄批評,若一個已獲批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不容許參與人士戴上面罩,是十分苛刻的做法,與香港人享有自由集會權利的原則相違背。他呼籲香港人繼續利用自己的方法及意志,堅持初衷及爭取五大訴求。

民主黨大律師何俊仁亦斥,終院在判詞中提及如何制衡特首制訂《緊急法》權力的方法十分荒謬,「佢話有立法會可以制衡,大家睇到立法會依家點啦。又話可以司法覆核,係咪咁易做到呢?」他呼籲香港人抗爭到底、並肩作戰,保護香港人珍惜的法治。他表示,自去年至今很多人對香港法治感到失望,甚至失去信心,令他感到很可惜及替香港感到不幸。惟他相信,是次案件並不只由香港法庭判決作結,國際間亦會對事件表達意見及聲授香港。

葛珮帆撐上訴得直 指蒙面阻警方執法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歡迎裁決,指蒙面阻礙警方執法,「仲有好多曾經用私刑傷害市民嘅兇徒仲未捉到」。她又指有文獻顯示人在蒙面隱藏身份下,更容易作出極端行為,包括襲警及破壞商店,強調判決反映《禁蒙面法》是合法合憲合理。

高等法院去年裁定政府引用《緊急法》立《禁蒙面法》違憲,葛珮帆「翻舊賬」批評當時判決對社會發出錯誤訊息,令人誤以為個人自由與人權可以凌駕於社會公義及社會安全。

民建聯周浩鼎則形容判決是彰顯公義,指市民在「黑暴」中「連街都唔敢出」,認同政府以《緊急法》制訂《禁蒙面法》是符合相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