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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核警方妨礙採訪敗訴 記協:公眾自有公論

覆核警方妨礙採訪敗訴 記協:公眾自有公論

(獨媒報導)記協就警方妨礙傳媒採訪以及向記者使用過度武力,提出司法覆核,今日(12月21日)被高等法院裁定敗訴。記協主席楊健興對裁決表示失望及沮喪,又指向法庭提交的個案只是冰山一角,對於警方有否違法,相信公眾自有公論。

官指不能假定個案為事實

法官周家明今日頒下判詞,指記協一方提交13名記者的證供,要求法庭假定為事實,記者沒有出庭作供,法庭認為不能進一步確認證供內容,做法並不可行。周官亦指,如有記者認為遭受警方不合理對待,應向警務處處長或政府索償。周官強調,判詞並無裁定警方有否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須透過民事訴訟全面調查才可決定。

楊健興:已有足夠證據

楊健興回應指,不同意法官的論點,強調記者提交的13宗個案均是具名,有事件細節、清楚的片段及照片,相關記者亦有簽署聲明,有足夠的資料及證據,讓法院作出裁決。他指,這些個案均為公眾所知,包括警方去年6月12日於金鐘向記者發射橡膠子彈、封鎖銅鑼灣大街阻礙採訪、辱罵記者「記你老母」等,而相關事件中都不能查證涉事警員的身份,無從投訴。楊亦指出,早前法庭已裁定警員沒有展示編號及現行投訴警方機制違反《人權法》要求,要求記者以漫長及開支寵大的過程作出投訴,是極為困難。

楊健興指出,自去年6月以來,警方多次對記者使用武力暴力及阻撓採訪,這13宗個案只是冰山一角,對於警方有否違法,公眾有大量證據可自行作裁決。

楊健興指將與法律團隊研究判詞,考慮是否採取下一步行動。至於會否進行民事索償,楊指要由當事人自行決定,如有需要記協會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