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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漢爆粗罵警罪成 今上訴得直嘆「輸哂」:鬥爭得太耐,蝕底嘅都係我哋

五旬漢爆粗罵警罪成 今上訴得直嘆「輸哂」:鬥爭得太耐,蝕底嘅都係我哋

(獨媒報導)去年11月10日,網民發起「八區開花」,一名51歲男子被指當晚在旺角向警方防線大罵 X你老母死差佬,我頭先無啦啦食咗兩個催淚彈 」,早前被原審裁判官陳慧敏裁定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不服定罪,在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指其代表律師未有依指示就他被曾警用強光照射陳詞,致原審裁判官的裁決不公平。法官黃崇厚今(21日)裁定被告上訴得直,稍後書面頒布理由,律政司決定不申請重審。

被告王偉威(51歲)早前被裁定一項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原審裁判官陳慧敏認為,被告面對警方多次勸告後依然沒有離開現場,反而逗留叫囂,無疑是擾亂公眾秩序,共同反對警方執法,能夠實際或相當可能地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加上,被告正值反修例示威期間作出如此行為,唯一意圖是引起公眾注意並且挑起公眾情緒。

王偉威的上訴理由指,在原審裁判官的裁定中,因自己的代表律師沒有根據自己的指示,就強光方面進行盤問,而成為了原審裁判官不順服被告供詞和不接納辯方案情的理由,故認為是原審大律師失職致裁決不公平。

律政司代表提出,被告並非首次接觸刑事案件,當日他一直在庭上亦沒有即時指出代表律師的遺漏。而且上訴人沒有爭議自己曾經説出那一段説話。但黃官反問律政司代表,被告是否知悉原審裁判官不信納被告說法的思路。

王在上訴得直後表示:「因為佢哋實在太錯啦」、「鬥爭得太耐,蝕底嘅都係我哋,普通人係玩到上高院先打贏一個差佬,輸曬。」他透露指法援處指其上訴理據薄弱,而拒絕為他委派律師,他只能不工作來研究上訴的文件。

控罪指,王偉威於去年11月10日,在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不斷喧嘩及辱罵,引致附近的人一同吶喊,而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案件編號:HCMA 14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