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與古思堯同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在囚黃之鋒庭上揮手:大家聖誕新年平安

與古思堯同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在囚黃之鋒庭上揮手:大家聖誕新年平安

(獨媒報導)去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多區市民發起堵路示威,時任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和社運人士古思堯被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黃另被控違反《禁蒙面法》,案件今(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9日再訊,以待《禁蒙面法》司法覆核的終極上訴結果,期間兩人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惟黃之鋒現因6.21圍警總案服刑。他被帶走時,旁聽人士紛紛揮手高喊:「之鋒加油!」黃之鋒亦微笑揮手回應:「大家聖誕新年平安」。

正就去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案服刑的黃之鋒,精神不錯,身穿黑色大衣步入犯人欄,進庭時向旁聽人士揮手。社民連梁國雄、曾健成、黃浩銘等亦到場支持。

控方已準備好聽取答辯。黃之鋒的代表大律師譚俊傑上次以需待《禁蒙面法》司法覆核聆訊為由申請押後,由於上訴結果將於下週一(21日)頒布,故再次申請押後以提供法律意見。古思堯則表示會自辯,亦準備好答辯。

黃之鋒被懲教人員帶走時,旁聽人士紛紛揮手高喊:「之鋒加油!」黃之鋒亦微笑揮手回應:「大家聖誕新年平安」。主任裁判官錢禮厲聲斥:「安靜!這裡是法庭。」

控罪指,黃之鋒和古思堯於去年10月5日在香港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另指黃之鋒同日在金鐘道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即一個掛耳式口罩。

黃之鋒另涉今年六四晚在維園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古思堯另涉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外倒掛一面寫上「白色恐怖」的國旗,被控一項侮辱國旗罪。

案件編號:ESCC2097/2020

相關報導:
黃之鋒古思堯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押後待《禁蒙面法》終極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