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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梓樂死因研訊】法醫馬宣立不排除被襲與墮樓傷勢位置相同:無話無可能嘅,但要好plan咁去做

【周梓樂死因研訊】法醫馬宣立不排除被襲與墮樓傷勢位置相同:無話無可能嘅,但要好plan咁去做

(獨媒報導)今(17日)踏入科大學生周梓樂死因研訊第二十天,政府法醫郭嘉琪於梓樂不治後的6天為他進行解剖,資深法醫馬宣立獲梓樂父母邀請,從旁觀察解剖過程。馬讀出為方便家屬了解而寫的意見書:「我想話俾家人知我見到嘅嘢,梓樂身上內臟好健康,明顯致命傷喺頭部」,周媽媽聽聞後即哭成淚人。被問到「會否有機會被襲受傷與墮下受傷的位置相同?」,馬舉例指,如右頭骨骨折是由鎚仔及棍等兇器襲擊,應該會有碎骨;但如果用磚等的平面襲擊,則未必分辨到是否經襲擊再墮下。馬補充,「要咁啱打咗呢邊,跌又係同一地方,要好巧合,無話無可能嘅,但要好 plan 咁去做」。

馬宣立:「梓樂身上內臟好健康」 周媽媽即痛哭

獲梓樂父母邀請,從旁觀察解剖過程的資深法醫馬宣立,今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他讀出當時特意寫給梓樂父母以助其了解情況的專家證人意見書。馬宣立形容法醫郭嘉琪解剖過程中有量度及影相,認為「佢嘅解剖好細心同好詳盡,係高水平」。

馬又指意見書內容主要是協助家屬了解:「我想話俾家人知我見到嘅嘢,梓樂身上內臟好健康,明顯致命傷喺頭部,腦科醫生已好盡力搶救」,周媽媽聽聞後即哭成淚人。家屬代表律師亦在庭上代表父母向馬宣立表達謝意。

馬宣立指梓樂大部份傷勢在右邊,而頭骨和盤骨為撞擊點,並指:「若三樓跌落二樓,身體要打橫」。最後馬的結論是傷勢可以由硬物重傷(hard impact)造成,而沒有其他傷痕令人懷疑由兇器造成。

若以用磚等平面襲擊 未必分辨到是否被襲後墮下

馬宣立大致同意郭嘉琪的說法,但他再澄清一點,就是有關「會否有機會被襲受傷與墮下受傷的位置相同?」,馬舉例指,如右頭骨骨折是由鎚仔及棍等兇器襲擊造成,應該會有碎骨;但如果用磚等的平面襲擊,則未必分辨到是否經襲擊再墮下。但馬補充,「要咁啱打咗呢邊,跌又係同一地方,要好巧合,無話無可能嘅,但要好 plan 咁去做」。

至於梓樂的左邊身亦有傷勢,但馬宣立指其左邊傷非常細,完全不致命,亦不會令佢不省人事,肯定與死亡無關。

對於梓樂雙手掌心的瘀傷,馬指當時亦不能肯定其傷勢,「要?開皮,睇皮下至見」,他指見過很多的墮樓死亡案件,掌心受傷並不常見。即使傷者當時嘗試以手撐起,通常用手指,因掌心凹入去,受傷機會較低。惟當時在醫院未有人見其掌心有瘀痕,馬解釋瘀傷未必會即時呈現,醫院醫生未必見到,他亦直言:「可能呢啲傷好細少、唔係重要,ICU醫生都未必放在眼內,唔覺得要紀錄」。

死因裁判官問及若被襲時手作防衛性抵擋,會否是手指受傷,馬指如被刀襲擊,通常會以手指捉住兇器;若是其他硬物則可能以手背擋。

馬宣立:唔好彩姿態跌得好 awkward

陪審團問到為何梓樂沒有以手腳落地嘗試保護自己,馬指如果手腳先落地,手腳骨會斷;如果他的手腳嘗試伸出保護,就應該沒事,但今次卻是頭及盤骨先落地。馬又直接地說:「唔好彩姿態跌得好 awkward,就變成咗咁嘅下場」。

案件編號:CCDI-932/2019(DK)

周梓樂死因研訊 第二十天:
醫生指創傷時已決定兩周內死亡率逾八成半 早10分鐘送院分別不大
墮樓過程少於一秒 醫生指短時間內未必能作本能反應
法醫推斷移動的頭部撞向硬物 體內沒有催淚彈物質惟可能解剖前流失